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结论的公告(江阴市澄江街道子沐技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18 15:5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被检查单位江阴市澄江街道子沐技术服务中心进行税务文书送达,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稽查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上述《税务稽查结论》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稽查结论(江阴市澄江街道子沐技术服务中心).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