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催报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17:1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盱眙县管镇镇富民面粉厂等97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未按期办理申报纳税)。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盱眙县管镇镇富民面粉厂等97户纳税人:

事由: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 (地址:盱眙县迎春大道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二楼) 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名单及相关限改详情信息见附件。


附件:盱眙县局催报公示2024.1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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