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海税二分送达公告〔2024〕5号
发布时间:2024-11-20 15:2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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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海税二分税通〔2024〕17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海税二分税通〔2024〕17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海税二分税通〔2024〕17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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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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