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宿迁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文书)
发布时间:2024-11-20 10:2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宿迁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沭阳本之缘商贸有限公司 、宿迁宪辉贸易有限公司 、泗阳运商快达运输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震玲、龚磊
联系电话:0527—84387879
附件:宿迁宏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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