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税务引入人民调解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

发布时间:2024-11-25 10:45访问次数:来源: 中国税务报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人民调解员都是社保费方面的专家,协调企业替我补缴社保费,为我解决了大问题!”近日,南京市六合区某船舶租赁公司职工毛某在六合区社保费征缴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顺利让企业为其补缴社保费12.3万元。

为实现社保费征缴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共管共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联合市司法局、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出台意见,建立起覆盖市、区、街道三个层级的联合调处体系,在全市成立31个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中心、15个社保费征缴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人民调解员255名,探索建立以人民调解为纽带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体系。

按照分类施策、多元化解原则,南京市税务部门坚持分级分类处理各种社保费征缴争议。对一般争议,以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为主体,在人民调解框架下引导企业和职工自行和解;对复杂争议,引进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及村居、工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资源协助开展调解;对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多、舆情风险高的重大疑难复杂争议,则申请地方党委政府介入、提级处理,为争议调解提供兜底保障。

南京某建筑公司今年5月有关社保费征缴争议的投诉、举报、信访高达50多起,涉及员工1200余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通过人民调解成功推动企业缴清欠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江苏省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周晓红表示,以人民调解为纽带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体系,方式方法灵活,兼顾法理情理,降低了争议双方的心理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理顺的是民心民意,发展的是营商环境。

据了解,通过建立以人民调解为纽带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体系,南京市税务部门将97%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化解在基层,提升了争议处理效率,今年以来,南京市已处理社保费征缴争议3696件,争议化解率80.9%,平均调处时间缩短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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