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规定,下列纳税人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10月).pdf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