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宜兴市东创塑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10 13:5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被执行单位宜兴市东创塑业有限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宜兴市东创塑业处理决定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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