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宿迁市嘉灌业贸易有限公司等10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文书)
发布时间:2024-12-10 09:3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宿迁市嘉灌业贸易有限公司、宿迁市研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韵豫行舟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沭阳庆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江苏普伦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楚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宿迁市鼎盛物流有限公司、沭阳县扎下镇金利德木材加工厂、泗阳欧恰纺织有限公司、瀚荣控股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震玲、龚磊
联系电话:0527—84387879
附件:
宿迁市研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书.doc
宿迁韵豫行舟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书.doc
沭阳庆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书.doc
沭阳县扎下镇金利德木材加工厂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