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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局:国家税务总局句容市税务局
关于送达2024年11月《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0:16 | 来源: 句容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2024年11月份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决定公告送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句容市华阳西路28号)缴纳或解缴税款。
同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解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句容市税务局2024年11月份《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公告送达清册.xlsx
国家税务总局句容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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