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局:深化“反向开票”服务 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发布时间:2024-12-11 10:40访问次数:来源: 丹阳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项旨在推动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新政策正式落地。《公告》自2024年4月29日起实施,明确了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通过前期宣传辅导,丹阳市已有19户纳税人进行了资源回收反向开票归类,其中3户纳税人开具反向发票共计250份,不含税金额2.73亿元。

为进一步落实《公告》,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丹阳市税务局税政股、国际税收股迅速响应,通过大数据梳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清单,并邀请企业参加业务培训,开展点对点线下辅导。为纳税人提供全流程培训指导,针对资源回收企业实际情况,围绕“反向开票”需满足的条件、实操流程、税费申报方式、热点问题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介绍。

参训的企业在认真听取讲解后,进行了认真思考,丹阳市融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在参训后表示:“此次培训有针对性,帮助企业解决了许多操作上的现实问题,‘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取票难题,对企业来说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会后,就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财务人员与税务干部进行了积极交流,税务干部也就纳税人关心的各个问题提供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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