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适用于企业或单位)
〔2024〕4号

发布时间:2024-12-13 18:3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4〕第9号令)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人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企业或单位).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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