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5:1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对中誉供应链江苏有限公司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因相关《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徐税二稽通 〔2024〕70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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