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清册(2024年11月)

发布时间:2024-12-18 11:05访问次数:来源: 宝应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详见:附件),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11月非正常户公告.pdf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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