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11月)

发布时间:2024-12-02 13:10 访问次数: 来源: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下列纳税人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11月).pdf

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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