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宜兴市新康乐铜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20 11:3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被检查单位宜兴市新康乐铜业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上述《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宜兴市新康乐铜业有限公司检查通知书1.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