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连税稽一公告〔2024〕37号
发布时间:2024-12-20 15:5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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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你公司可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金融新天地A座1007室
联系电话:0518-85520800
联系人:沈修海 陈明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税稽一罚〔2024〕17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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