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
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23 08:5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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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优尼科家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5900393690):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东税苴镇社限清缴字〔2024〕14号)无法采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本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东税苴镇社限清缴字〔2024〕14号
江苏优尼科家居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你单位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409089.63元尚未缴纳,限于2024年11月25日前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不缴纳,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苴镇税务分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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