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11月)

发布时间:2024-12-03 09:24 访问次数: 来源:武进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名单(2024年11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