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0:25访问次数:来源: 宝应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以来,宝应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宝应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在税务系统落到实处。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思践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县局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局务会常态学法与不定期开展法制讲座相结合, 进一步提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制定《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年底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形成“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评议,进一步提升了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二)党员干部全员学法。常态化开展“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学习,系统学习《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参加全县公职人员普法教育培训,参加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实现“全年、全员、全方位”的“三全”学习培训模式。

二、推进依法高效履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统筹组织协调,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我局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了解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解决方案,落实好总局“政策找人”的要求。制定下发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每周工作任务清单,通过清单式管理、逐项过堂、对标销号、“规范+自选”等措施稳步推进,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全县全年累计减免税费超过15亿元。

(二)依法组织收入,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成立“荷税智库”分析团队,深入介入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拓展税收服务法治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新路径。与地方党政建立专报机制,及时传达组织收入新进展、新情况、新要求,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和有序性。2023年度,共有题为《宝应县留抵退税政策“四保”效应显著》等的27篇信息专报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助力地方政府发展税源经济营造良好生态。

(三)开展春风行动,构建税费服务网格。问计问需于纳税人,以各税源管理分局为单位,依托税费服务网格,采取实地、电话、集中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实现大走访工作全覆盖。制定《税费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引》,明确网格工作的具体内容,确保基层税务人员“人人在网”、纳税人缴费人“户户在网”,确保涉税涉费事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规范税收执法监督管理。持续高效推进“三项制度”,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完成行政执法公示事项,动态管理公示数据,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规定,2023年度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内容合计9514条,在发票审批实地核查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使用执法记录仪全年执法记录34条,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2023年未发生重大法制审核案件。

(二)推进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大力推进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工作。宝应县税务局根据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制定《宝应县税务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未按规定保存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提出合规建议,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触及的风险进行提醒提示,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行政法规意识,有效预防和避免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局先后参加了县司法局、市税务局组织的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自行组织开展全县系统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案卷评查过程中,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每一份行政执法案卷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决定适当,并符合说理式文书的要求。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宝应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依法依规决策。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

(二)加强行政监督,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时进行专题讨论,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执法风险点及难点、存在的问题、工作打算,充分实现了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根据《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我局充分发挥系统内公职律师的作用,为我局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复议诉讼、重大案件审理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完成与安宜律师事务所律师续聘工作,在涉税法律事项等问题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落细“首违不罚”政策,在管与放、刚性与柔性之间找平衡点,推进“精确执法”与“精细服务”深度融合,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更显温度。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要求,进一步细分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做到同案同办、同案同罚。

(二)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整理前期诚信宣传、纳税信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案例。规范补复评工作,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复评、修复规则,进行纳税信用集体审议,梳理纳税信用高频扣分事项,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精准提醒。

(三)贯彻落实自由裁量权。宝应县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做到执法“一把尺子”,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现“宽而有序、严而不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制度要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预防处置突发风险并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管理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安装音视频监控系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进一步加强舆情管理。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优惠政策落实和政风行风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税收工作中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随时掌握舆情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通过税法宣传、“荷税直播间”等积极参与社会公众互动,引领涉税舆论主流观点。着力规范和统一各类涉税信息发布,从源头维护涉税信息安全。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严格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2023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信访管理工作。县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扎实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创新开展税费诉求“全链式”联动管理机制,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多部门累计妥善处理“12345”等政务平台涉费咨询、投诉工单892条,做到条条有答复、事事有回应,妥善处置涉费投诉上访事件61起,企业职工社保欠费舆情得到有效缓解。

(三)强化税检税法协作。县税务局加强与县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作,有效提升办理涉税案件质效。2023年,联合县法院规范税收债权申报、发票、注销等环节的税务处理,全年申报税收债权87户;共办理15户破产企业司法拍卖转让税收事项。依规将县检察院移交的2户不予起诉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移送至市稽查局处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强化正风肃纪。开展“靠税吃税、为税不廉”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和惩治税务人员“吃拿卡要”微腐败和“庸懒散”作风问题。推进“4+4”专项治理整治,贯彻落实省市局“四个领域”专项治理和“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了县局“八小时之外”问题专项治理、涉税中介领域专项治理和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二)强化各类执法督察。强化省政府1号文督察和个税督导,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完成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并积极落实省、市局下发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工作要求。

(三)强化内控管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执法风险常态化监控,按月运用网上巡查系统查询执法疑点,逐条分解到责任单位,确保疑点核查率、有效率100%。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3人次实行了批评教育的责任追究。同时针对执法过错行为进行成因分析,积极部署防控措施。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广智能办税模式。积极上线运行RPA智能办税系统,通过后台程序集中处理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缴税事宜,同时安排专人进行人工兜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实现相关涉税业务“零次跑、秒速办、全天办”,提高办税服务效率,进一步助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全面提升税收服务质效。

(二)线上办税缴费“更便捷”。全面推行线上办税理念,让线上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深入人心。创新“在线辅导+咨询”“电子税务局业务远程指导+帮办”“线下业务远程受理+代办”等模式,推动办税缴费业务全流程“云帮办”;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的业务办理功能,不断提升线上办税率。

(三)构建“大数据+网格化+清单制”税费服务管理新模式。按照“属地+行业”的原则,整合个税、社保费、数子发票等多类税费服务网格资源,建立多维度清册及标签,创新构建“税费服务网格化”体系,确保基层税务人员“人人在网”、纳税人缴费人“户户在网”,确保涉税涉费事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责任清单、提醒谈话、督促检查、考核考评等制度机制;压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机关“第一书记”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开展各类走访调研。县局也将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的内容。

(二)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县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县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了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作用。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等制度,深化理论研学,强化思想武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拟定下发《2023年宝应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工作方案。严肃执纪问责追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建工作与股室中心工作融合不够,没有形成共融互促的良性循环。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分局与股室、股室与股室之间有效协作深度不够,存在各自为阵的情况,未能有效借助政府、社区平台发挥宣传效应,“政策找人”精准辅导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执行落实不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偏松偏软。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学习、座谈研讨、交流讨论等活动,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严格落实各项组织制度,持续打造“荷乡税月党旗红”党建特色品牌,构建“1+9+N”党建品牌体系,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动真碰硬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将执法责任考核与政府目标考核、干部评先评优考核相挂钩。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全面精准落实优惠政策,建立政策宣传协同机制,发挥基层分局堡垒作用,零距离响应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问题,化解疑难复杂事项,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提升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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