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08:43访问次数:来源: 溧阳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溧阳市税务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批主题教育总要求,深入推进溧阳市法治税务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会等多种形式,推动全体税务干部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学习。建立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机制。依托“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平台开展优质课程掌上学、随时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理念。通过“税收宣传月”普法宣传、《行政复议法》解读、“百万党员学宪法”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法热情。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不断推进税收法治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税收工作发展,率队开展新能源企业实地调研,实地调查税收政策落实情况;深入属地分局(所)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税收工作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

二、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定,对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与律师事务所长期合作,获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持,推荐法律人才担任人民法院陪审员和检察院听证员,参与陪审和听证案件。

(二)全面履行组织收入职能。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纳税人缴费人、基层税务人和地方党委政府“三个更加满意”为目标,高站位、深层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组织收入“基本盘”。

(三)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法税协作,不断加速市场主体“出清”。参与新增企业的破产清算,配合法院办理强制清算案件。加强部门合作,不断拓宽信息共享。《溧阳市税法检协作探索“民间借贷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管新举措》被评为溧阳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四)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坚持“一盘棋”统筹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准推送的数据,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组织下辖分局(所)按季度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会和专题培训会,详细解读数电发票、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热点问题,全年共计开展税企交流会超80场,基本覆盖全市企业,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三、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体系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制定出台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规则,建立健全涉税争议分析研判机制,将公职律师与基层实践结合,大力普法,让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应、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建成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竹箦税务分局获评全省税务系统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

(二)开展“说理式执法”基层实践。积极推动法治税务建设,探索“说理式执法”基层实践,扩大“说理式执法”应用范围,在风险应对、争议调解、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对于矛盾突出的涉税争议,通过召集税种管理科室、属地管理分局及争议提起人面对面座谈,沟通诉求、解析难点,化解争议。总结提炼“说理式执法”典型案例,为行政复议前化解矛盾实践中一系列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给出了具有指引性的答案。

(三)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应急工作重大事项,总体指挥协调涉税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的职责,做好日常应急管理和具体应对处置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统一指挥、注重预防、科学处置”的原则,对应由税务部门响应的突发事件敢于担当,积极应对,对地方政府响应的突发事件,服从指挥,积极报告,主动配合完成各项处置任务。

(四)在规范执法中体现执法温度和精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首违不罚清单,细化落实“首违不罚”重点项目,用实打实的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让纳税人缴费人感受执法温度。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提高执法精度,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利益。

四、加强税收普法宣传

(一)与中心工作相融合,普法宣传提高社会法治观念。坚守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原则,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加大税费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力度,落实落细税法宣传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普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设立“方言团队”、“长者服务专区”,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二)与规范执法相结合,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着力点,大力开展依法治税,推动贯彻《行政处罚法》。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办税服务厅执法辅助人员岗位配置和权责设置,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督,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自动化考核,有效监督税务人员执法行为。

(三)与媒体协作相促进,提高普法宣传效能。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走进溧阳市《我执法 我普法》栏目直播间,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相关事宜讲解。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活动。建立三省六县(市)税收经济联动分析机制,多篇分析获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多篇稿件在《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等平台宣传推广。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

2024年溧阳市税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溧阳市政府“品质城市突破年”工作主题,坚持目标导向,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扛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进一步健全收入质量监控考核办法,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组织收入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开展组织收入质量总结分析。畅通涉税数据共享机制运行,加强税务网格与社会网格有机融合。

(二)进一步推进精确执法。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要求,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

(三)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出击防范风险,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对内部风险防范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完善内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制式化、常态化对数据、信息开展风险排查。

(四)进一步提升税务法治建设满意度。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融合“党建引领”和“枫桥经验”,全面落实“说理式”执法,执行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柔性执法的理念落实“说理式”执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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