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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派出机构管辖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15:3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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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经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对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靖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西来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东兴税务分局派出机构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和优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东兴税务分局管辖的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城南办事处调整由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靖城税务分局管辖,负责该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靖江市江平路139号,邮编214500,电话0523-84894212。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靖城税务分局管辖的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园区)调整由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西来税务分局管辖,负责该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靖江市西来镇江平路40号,邮编214515,电话0523-82885886。
其他未涉及的街道乡镇管辖分局不变。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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