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公告(6)
| 发布时间:2024-02-23 14:0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一、以下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变更行政登记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 | 南京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 南京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大信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 |
股东 | 江苏华普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何琛 | 江苏华普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何琛、姚朝钗、大信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何琛 | 姚朝钗 | ||
2 | 苏州中鼎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经营场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南湖路125号14幢4层B401-3室 | 苏州工业园区民生路5号K栋五层5072室 |
股东 | 杨东强、孙伟、刘素霞 | 杨东强、刘素霞、胡新莲 | ||
3 | 淮安市迪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业务范围 | 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帐记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可承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帐记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可承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取得职业资格人员信息 | 徐彩霞、汤树林、蒋红明、刘化芹、吕述娟、唐春、高建平、赵彩玲、孙连华、王生贵 | 徐彩霞、汤树林、刘化芹、吕述娟、高建平、赵彩玲、孙连华 | ||
4 | 常州华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其他取得职业资格人员信息 | 无 | 樊睿 |
二、江苏天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苏州和瑞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行政登记终止。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