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6:02 访问次数: 来源:海门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海门区税务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第一要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等专题学习。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坚持依法征税,统筹政策效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组织收入质量。推动政府牵头、财政参与、乡镇主导的组织收入模式,把税源转化为税收实绩。采取组建税源监管团队、机关实体化运作等多种方式引领全系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聚焦组织收入工作。持续压缩企业欠税规模,通过以票控税方式有效降低税收风险,提升收入质量。纵深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平稳有序划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把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构建“自动预警-集成提醒-即时整改”政策落实反馈机制,智能分析税收优惠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等疑点,自动化批量提醒纳税人自我纠正,确保政策落实准确率达到100%。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万事好通”营商环境税务提优举措,按月召开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按月编发《税收营商环境月度通报》。进一步优化税费服务运行方式,实现服务举措的集约处理、服务需求的主动响应、服务资源的科学调度、服务质量的一体管控、服务产品的集成创新,打造了具有海门特色的“统一管理、智能调度、集中运营、标准规范”的税费运行新模式。今年以来,开展7轮意见征集,收集有效问卷4973份,收集、整合并解决问题建议51个。

(三)全面落实税收制度规范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从严把握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全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无涉及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文件。

2.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开展专题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和重点课题分析,2023年共完成各类税收经济分析48篇,其中18篇获海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篇获南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积极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税收政策参考和数据支撑。

3.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税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明确各级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禁止无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为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制改革、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明确的目标方向、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高效的统筹机制。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区局《重大行政决策办法》,推进税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让按规矩办、按制度办成为常态。发挥人才优势,建立“公职律师工作室”,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参与行政决策,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承接总局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试点,研究本地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建立风险直报机制,以三大中心建设为重点,优化调整部门职能和岗职配置,形成以业务管理部门为关键,以督审、纪检、绩效部门为保障的风险防控闭环管理。

2.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总局新修订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文件,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法制审核职责和要求,拓展本地法制审核事项,规范审核流程。

3.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综合运用内控平台、执法督察、案卷评查等方式,推进执法过程全智控。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执行长三角区域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

4.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简易处罚—首违不罚套餐”,实现征纳“双减负”。撰写执法文书标准化模板,对日常使用的89张执法文书统一了文书格式、编码规则等,确保执法活动中的纸质或电子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完善突发事件预案制定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并抓好制度执行。

2.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有效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畅通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强化行政应诉协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组织税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2.设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出台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规则,成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团队,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对于快速有效化解征纳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在一体化综合监督制度体系框架下,着力打造“防”“控”“查”三道防线,高效运转“内控内生化+人机结合+人工巡查”分级分类内控模式,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规范运行。制定区局《加强和规范派出机构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派出监督组季度履职报告机制。

2.加强行政执法风险监督制约。加强现金税费征缴风险防控,全面构建现金税费征缴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内部快反机制问题核查,有效遏制增值税发票管理中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违纪风险。实施专项督查、一体化督查、个税汇缴督导等,注重督审成果运用,激发以查促控效应。加强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3.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拓展税务信息公开事项范围,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税费服务信息、税收统计、执法信息、政府采购、人事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切实服务社会大众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九)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推进信息化平台应用。全面落实“数电发票”推广应用,开发“以数治税”产品,累计开发“个税专扣附加助手”“扬尘环保税监控”“风险应对展示窗”等7项数据产品,其中个税专扣助手简报获省局领导批示肯定。

2.推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编写海门区局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岗责体系与运转流程,协助编写《“数据+规则”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推广风险直报机制,拟定《风险直报机制实施方案》。《税收监管风险直报机制建设》参与全省智税大赛创新案例评比并最终入围。

3.第三方数据共享应用。持续推进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与12个外部门建立定期数据交换机制,累计采集22个数据项共计11.51万条数据,在大数据管理平台导入拆迁补偿、财政奖励、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项目核准等5类涉税项目信息共计518条。对公安、法院等外部门提供发票等数据6.4万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在全区税务工作领域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税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注重加强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跟踪督查,及时听取汇报、解决问题,责任层层传递、措施层层落实,确保依法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当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如执法的精确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的精细度还有待进一步深耕,监管的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共治的精诚度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海门区税务局将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全面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主引擎,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纵深推进法治工作,率先打造法治税务先行示范,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属性放在首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二是推进税务精确执法。落实税收权责清单制度,依法维护税费征收秩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持续改进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分级分类执法,强化税务执法内部监督和控制。

三是推行税费精细服务。用好“办不成事”窗口、“税莫愁”专家工作室、调解室,结合走流程、座谈会、税务体验师等活动,及时、精准收集企业服务诉求。精准推送政策操作指南、办税提醒等税费资讯和服务产品,推动精准推送由政策推送型向需求响应型升级。

四是加强税务精准监管。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规范和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推进税收征管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税务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五是深化税费精诚共治。持续推动社会协同共治,深化税费数据应用共享。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税银互动”“税法协作”等联动机制。强化税收司法保障,深化与法院在执行、追征及破产等涉税领域的协作。

2024年,海门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法治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法治保障,践行为民宗旨,在新征程上推动税收现代化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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