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5:00 |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在泰州市税务局党委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和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结合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税务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税务工作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现将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法治税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学习重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学法、日常学法等形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泰州市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全年学法时间超48学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素养。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同步跟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深学透、学懂弄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税收法治建设领导有力
坚持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细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指引。按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协作,以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法治,以讲大局的姿态谋划法治,将税收法治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工作规则。
党委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多项决策制度,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内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须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委会28次,局长办公会议8次,严格履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程序,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程序等要求,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等工作,从源头上降低执法风险。今年以来,区局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五)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今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之下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叠加影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担当尽责、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红线和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强化收入质量管理,努力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统筹推进组织收入各项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回稳向上贡献了税务力量。
2.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一方面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始终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扛牢抓实,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第一批)》,共10类25项任务;另一方面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加强汇报沟通,共同算好“税费红利账” “发展效应账”,沿江码头企业税收分析以及汽车零售市场分析分别获得市委朱立凡书记和市政府徐文进副市长批示。按月报送收入分析专报给区主要领导,便于区领导实时掌握区局税收完成情况,多篇分析得到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
3.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与税收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建设路径,将“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税收治理,与时俱进转变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打造矛盾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主动与财政、人社、医保部门对接,召开联席会议2次,推动建立两高“统模式”工作协调机制,制发“统模式”实施方案。成立两高社保费征缴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一扇门”处置,避免群众“多头跑、反复跑”,形成社保费征缴争议精诚共治新格局。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落实省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定期开展行政处罚疑点数据核实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从最大限度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结合轻微违法行为的发生频次,分类明确18项不同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的具体条件,将“首违不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积极开展相关督导调研工作,适时开展自查监控,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2.着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对逾期报送相关资料和符合“首违不罚”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坚持“审慎包容”原则,进一步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坚持以案头分析为主,减少直接入户检查次数。优化风险应对方式,全面推行提示提醒策略,倡导柔性执法方式,促进纳税人自我遵从。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6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3.加强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税务执法培训方式,按照“精准到人、量身定制、统筹兼顾”的思路精准施教,以知识结构化、法治观念养成和实操水平提升作为重点,构建规范化培训内容体系,着力培养复合型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明确辅助人员适用岗位,将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执法主辅制度推行等情况纳入重点监督范围,积极探索完善辅助人员激励奖惩机制。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江苏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动态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依托江苏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动态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依托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的配备,严格落实《江苏省税务系统购买税务执法辅助性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省局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实施购买,切实加强法制审核,提高购买服务质效,有效防范执法、管理和廉政风险。
(七)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重点突出、反应快速、追责到位的执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用办案的程序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严格执行《关于构建泰州市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加快构建“1+1+5+N”一体化综合监督制度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高质量推进泰州税收现代化建设。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完善纳税人投诉和举报受理办理制度,对处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12345转办工单涉税举报投诉1725起,均已按期处理,回访无差评。
2.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征纳矛盾产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重大事项的案件、因纳税发生的案件、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税务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 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化解税收争议,努力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共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构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九)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法制科、征管科、税政科、纳服科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重大投资项目专家服务团队,与税源管理部门开展相关政策支持服务。一是提升政策确定性服务。依托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管理机制,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意见管理,通过收集请示、集体研究、及时反馈,为企业涉税问题提供明确、规范、统一的税费政策执行口径,协助企业强化项目税费政策储备和涉税风险管理。二是突出政策精细化服务。根据重大项目特点,针对重大项目进行税费政策梳理,特别是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推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不折不扣让项目企业“应享尽享”。三是提供项目企业高端个性化服务。通过定期走访、举办税企高层座谈会、税企沙龙等方式,加强税企沟通对话,直接对接、及时响应、跟踪反馈,推行项目建设涉税诉求“一对一”办理,协调解决项目发展中遇到的税费疑难复杂问题,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该项目主要已入选区“为民办实事”项目。
(十)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
统筹兼顾,完善培训内容体系。运用系统思维,注重与思想政治素质、廉政警示教育等方面培训做好衔接,建立“思想理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化能力+知识更新”的规范化培训内容体系,着力培养又博又专、底蕴深厚的复合型税务行政执法人员。
(十一)“八五”普法工作务实多样
1.进企入户全面普法。认真巩固“法律六进”、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等常态化制度,深入推进税费优惠落实政策宣讲等主题普法活动,组织税务干部深入走访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一对一”上门宣讲最新税收法律法规,定期召开 “走出去”企业答疑会、拟上市企业辅导会等税企座谈会,全面宣传税法知识,营造浓厚的依法治税氛围。走进社区,免费发放税法宣传手册,将税法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
2.骨干组队专业普法。线上普法,依托“泰税云”平台举办两场纳税人学堂活动,业务骨干化身“税务主播”,宣讲个税汇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社保费新政及全电发票全流程开具、先进制造业加计扣除政策等热点新政,总观看次数达3000余次,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辅导企业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政策,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线下普法。
3.主流媒体权威普法。加强“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协同发声,不断探索立体多样、直达人心的融媒体普法新模式,通过专版图解、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将最新出炉的优惠政策解读以最快的速度告知广大纳税人。借助权威主流媒体的力量,贴近群众、贴近需求、贴近实际,讲好税收故事,讲清税收政策,营造浓厚的税收法治氛围。今年以来,在光明网、光明日报客户端、法治日报、新华日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经济参考报等中央级和省级主流媒体发表20篇,在省局公众号用稿2篇。
4.精心打造法治宣传品牌。税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举行“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主题活动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区局税务干部走 进泰州中学,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纳税人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缴宣传,走进汇锦电子有限公司、富彤化学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进行纳税信用修复相关业务辅导,开展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和个税汇算答疑互动,企业员工、法人代表、财务人员、中学教师等各种不同身份、不同需求、不同疑问的人员积极参与互动。
5.潜心制作法治文化精品。聚焦政策特点、聚焦纳税人关注点,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法治案例征集活动。将税收法治题材融入艺术创作,积极引导税务干部利用业务时间开展艺术创作,培育税收法治文化精品,反映税务干部精神面貌,展现税收工作文化内涵,制作“个税宣传”小视频。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税能力面临挑战
两高合并以来,税务部门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对象面更广、量更大,部门协调事更多,涉及利益关系更复杂,对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带来新的挑战。
(二)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不够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落实上级规定动作多,主动创新的动作较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政策。
坚决扛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落实的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延续实施以及新出台的政策贯彻落实。收集整理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并及时研究处理;组织综合性政策解读、培训,提升基层税务干部落实政策的能力,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常态化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效应分析,定期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减税降费工作成效,积极争取支持,凝聚内外合力。
(二)正视矛盾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统一税务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执法文书模板,开展案卷评查,全面提升执法文书质量。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音像记录的实施、管理和保存。全面加强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征管措施、信息公开答复、合同(协议)等税费征管、行政管理事项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才能作出。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审理工作流程,优化审理方式,切实提升审理质效,进一步发挥大要案审理对税务稽查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三)注重权益保护、依法化解矛盾,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健全涉税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或者复议初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智囊团”作用,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应对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复议诉讼案件暴露的执法问题的研究,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完善和改进的建议,推动基层税务机关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
(四)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实效,构建税收普法新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充分依托各种传媒资源、特别是借助权威主流媒体的力量,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着眼点,抓住“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精心策划有特色的税收法治宣传精品,营造浓厚的税收法治氛围。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争创“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五)加强司法协作、推动税收精诚共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主动沟通,积极协作,以精诚共治新格局力促税收法治水平再提升。联合建立破产企业涉税问题解决机制,积极稳妥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