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2-29 09:46 | 来源: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3年,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经开区党工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固稳,坚持守正创新、奋发进取,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税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政治能力建设水平提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将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青年干部理论小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平台,持续夯实理论基础。
(二)优化营商环境,履行政府职能
贯彻落实《常州经开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4年)》,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扣经开区“12345”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确保与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同频共振,助力激活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池春水”。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契税窗口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法为纳税人提醒告知服务,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畅通办”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开办企业全流程“一表填报、一窗办理”服务,线上实现开办企业申办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基本社会保险等业务全流程办结,进一步增加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便利度和满意度。加强办税服务厅及乡镇办税延伸点的规范化管理,加快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
(三)优化税收执法,坚持刚柔并济
坚持刚柔并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区域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配合经开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水平,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二是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通过事前提醒、事中说理、事后说服教育实现事理、法理、情理和文理相融,有效预防和化解税企争议。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全面落实“首违免罚”清单,开展风险应对“提示提醒、互信共赢”服务行动,让柔性执法深入人心。贯彻总局推行的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事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工作要求,与法院、建设等部门协调制定凯雷置业7800万元欠税的清偿方案,在确保税款不流失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合法权益,避免因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导致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从而进一步提升税收营商环境。今年截至2023年12月底,办结简易程序处罚1380条,风险应对提示提醒结案率100%。
(四)发展“枫桥经验”,化解税费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首先是通过12345平台、12366平台以及群众来电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将“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机制落到实处,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设置专岗接诉,优化回访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争取最大努力为投诉人解决问题,今年截至11月底共处理了781件投诉举报工单,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其次是积极参与“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根据枫桥税务所场所设置规范,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落实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工作制度。
2023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五)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围绕推进一流法治环境建设,在今年就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惠民等方面持续发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经开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开展走出去企业国际税收专题讲座。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积极打造“经彩青·廉”品牌,开展3期“经彩青·廉”纪检青年微课堂活动;联合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拍摄廉政短片《选择》,视频被人民网平台“人民视频”录用、创作系列原创廉洁漫画作品,被常州税务公众号录用,得到广泛好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干部代表50余人赴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王金龙案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考廉日活动4次,将出口退税案例、成品油税收领域违法违纪案例、“八小时之外”问题典型案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经彩税务号”,组织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反诈宣传、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等主题普法活动;常态化报送普法宣传工作信息及创新案例;加强法治教育,于每年12月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江苏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
申报并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推进依法治理,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以“红蓝共促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共同开展“乡村治理合伙人展示会”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持续构建“党建领治、政府善治、多元协治、群众共治、遵循法治”的全域网格治理体系。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落实干部学法执法能力培训和资格考核,组织新晋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坚持“学用结合”,做好“三师培养”,切实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配备4位公职律师与2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税收事业发展,带头学法用法。局党委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建设贯彻到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议事规则,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定期召开法治建设研究部署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和股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用权,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亲属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向本级政府和常州市税务局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并按照规定在网站予以公布。
三、存在的不足
(一)征管体系和一体化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二)干部的执法理念、能力与新发展理念和新阶段的征管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三)普法宣传仍有不到位的地方,纳税人缴费人的法律遵从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信用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四)税费纠纷处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尤其要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明确职责,各司其责。
(五)税务执法专业支持团队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真学笃行、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税务机关。
(一)贯彻落实分类分级执法
根据规模、行业、特定类型以及信用风险特征等标准,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科学分类,发挥区局在执法体系中的优势,承担好分类分级税务执法职责。
(二)实施跨税费种联动执法机制
同一时期面向同一纳税人缴费人开展的税务执法,要落实税费种、专业事项联动执法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并案办理。
(三)加强税务执法行为管理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规范税务执法流程管理、程序管理;严格执行询问约谈、调阅账簿、实地检查等关键环节的审批制度;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过程中关键环节的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执行一年内对一户纳税人下户检查一般不超过一次制度;健全涉税案件移送稽查、移送司法机关的法制审核机制。
(四)加强部门协作
加强与外部门信息交换,充分利用好三方数据,结合数据分析细化风险指标,形成风险监管数据模型,加以持续推进,产生更多监管成果。确保税收应收尽收,防止税源流失,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五)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落实总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意见,运用税收大数据,以“信用+风险”为基础,做到无风险不打扰,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精确执法,避免人为干预,提高执法有效性。持续推行线上执法、远程执法等“非接触式”执法。落实支持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持续跟踪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动向,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
(六)健全完善税务监管新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监管试点工作方案,以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精准监管的驱动作用,通过排查分析各类涉税风险,分类实施服务、执法、共治等措施,认真落实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相统一的三位一体大监管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