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2-29 09:17 | 来源: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3年,在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税,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及时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务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区局着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的落实工作,集体审议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集体研究审议重大税务事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积极抓好税费收入工作。区局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原则,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科学落实税收计划,认真开展税收收入预测和分析,统筹考虑经济运行、政策调整、强化征管等,多措并举组织好税费收入工作,实现税费收入量稳质优。
(二)全力以赴,有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区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起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政治责任,按照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既加力政策解读辅导,精准送政策上门,又简化办理流程,加速政策落实落地,全力以赴推进各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并落地生根。
(三)服务提效,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定期开展税企座谈、问需问计、企业调研等活动,靶向提供税费政策辅导,依托线上微信群,优化税务顾问团工作机制,以“滴灌式”服务将政策红利送到纳税人手中,持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二是全力探索税费服务一体化新发展,打通各类办税服务场所之间的横向壁垒,打破区域范围、业务范围的限制,实现日常税费业务事项同城通办,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区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全速推进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召开部门协作会议,明确运营中心组织架构,工作职能,梳理具体任务,稳步推进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运营中心辐射效应,减轻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效,实现征管服务集约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区局严格执行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质量,保证税务执法依据的合法、规范和统一。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局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用好《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的意见,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范围,严格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水平,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跟踪”的链条式税务执法监控机制,持续提升执法质效。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按时公示、按期更新三项制度规定的公示内容;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充分利用金税三期、执法记录仪、单兵设备、约谈室等技术手段,通过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按期开展法制集体审议,并归档整理法制审核相关资料,实现法制审核痕迹化管理,充分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高效、务实、管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区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持续优化税务法治环境。
(三)强化风险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区局落实省局防范税收风险健全税收监管体系的意见,坚持制度、技术和监督一体推进,积极开展税收风险应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运用税收风险提醒、约谈和自查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主动发现和应对风险,有效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创新开展递进式风险应对,结合“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引导纳税人主动遵从,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水平。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区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重要工作、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区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局关于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层层压紧压实防范化解风险的重大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切实保障区局税务系统安全稳定。
七、健全税务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救济权利,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实现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区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积极运用市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办法,努力把涉税争议“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税务机关的执法监督,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持续开展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区局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和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等系统,认真履行税收执法督察职责,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对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改建制;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力求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执法过错,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多策并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培养内部法律人才,依法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打造内外结合、知识互补的法律人才队伍。区局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该事务所三名律师为外部法律顾问,同时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与司法考试,不断提升区局税务干部的法律素养。
(二)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区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培养,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决策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宪法法律、民法典、税收法律知识、三项制度等的全员培训,着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法、崇尚学法、坚持学法的浓厚氛围,努力提升全体税务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全体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三)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区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法治税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主动融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税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税务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确保税务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区局强化党委对税务法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各部门负责人承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税务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区局始终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定不移把法治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持续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全面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改革创新和各项税收工作。
(三)全力打造德才兼备的税务法治人才队伍。强化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将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持续开展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区局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法治人才,推进法治人才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