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24年3月)

发布时间:2024-03-01 11:13 访问次数: 来源: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2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清单(2024年3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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