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3-11 09:13 | 来源: 仪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仪征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和仪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征管改革为工作主线,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定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仪征市税务局党委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坚持学原文、谈感悟,依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全局上下践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着眼“主业主责”履行税收职能
面对我市汽车制造、新材料两大板块税收下跌影响,我局努力克服组织收入下行压力,从早从紧,聚财生财。
(二)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统筹推进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策”精准推送工作。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的数据审核、统计核算等工作,运用大数据创新开展政策效应分析。落实精准推送“四个有人管”闭环管理,实现“政策找人”。有效整合各类推送渠道和内容,实现“送政策上门”。通过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及基层税务干部反映的政策、管理、服务、操作等方面意见建议,对各类问题及时妥善回应。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开展正面、反面案例曝光。2023年为各类市场主体办理减、退、免税费,惠及全市企业和个体纳税人132475户次。留抵退税方面,累计留抵退税262户次,退税总额占扬州全市30%。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奋力打造仪征“税收营商环境新高地”,通过持续完善税收营商环境指标监测体系,实现税费服务质量提升从“事后监测”向“事中改进”转变。一是持续监测税收营商环境指标。围绕新的《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考核指标,全面梳理影响纳税指标各项因素,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运用“数据管理仓”实时对营商环境指标开展常态化、信息化监测,实施精准预警。二是进一步提升非接触式办理率。优化高频事项业务办理流程,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全力推动更多税费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对更正申报、简易处罚、代开发票及退税办理等线上办理比例较低的高频事项,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安排专人专岗一对一帮办、辅导,全面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截止当前,线上办税率达98.42%,扬州排名第一,非接触式办理率达99.27%,排名扬州第二。三是提高纳税人“好差评”满意占比。通过办税厅前台、自助办税机、电子税务局评价器数据统计,秉持不是“非常满意”就是不满意的服务宗旨,做好不满意纳税人每户必回访,直接评价“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纳税人实行分局长实地走访的措施,虚心提取纳税人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提升纳税满意度和获得感。截止当前,累计回访纳税人432户,办税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等渠道“满意”评价占比100%。四提高征纳互动质效。强化征纳互动沟通平台的线上服务质效,做到业务骨干专人AB配岗、实时在线、有问必答,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截至目前,征纳互动服务人工发起量784笔,互动成功759笔,人工互动成功率96.81%。
三、加快推进税收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市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况出现。2023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强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凡未经法定程序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决定。2023年召开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13次,审议房土两税困难减免、土地增值税清算、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税检合作共同体
2023年我局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税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与市检察院联合下发《涉税企业合规双方协作备忘录》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指引(指引)》,从培育新发展理念,合力构建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提升涉税企业合规税检协作工作质效;加紧培育“案例样本”,推动形成相对统一的企业行业合规建设标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企业合规检行协作能级和水平四大方面,14个小点,29条整改指引对企业合规工作作出更细致的规定。2023年我局共参与2户企业合规整改工作,在税检双方的协作下,2户企业均制定合规整改计划,并将虚开税款征缴入库。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定期更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内容,严格落实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工作规定,明确执法记录规范,依规开展法制审核。年末对2023年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回头看,对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错。
六、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着力构建突发事件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党委领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强化沟通协调,组建应急值班队伍,推进综合应急值守专业化建设,确保突发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置和应急信息处理、传达。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
认真执行法律救济制度相关规定,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对外公开监督、举报、咨询电话。着力化解税收争议,畅通复议渠道。2023年我局未发生复议诉讼案件。
(二)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总局指导意见、省局实施方案,对照总局“五个标杆”、省局“五个好”、扬州市局“五个零”工作目标,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作为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题学习总局、省局“方案”,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地举措,力争2个分局创成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并在2025年底实现全面覆盖。二是狠抓工作落实。专题召开争创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任务清单。积极依托并注重发挥“一主八辅”党建文化阵地作用,做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先锋阵地,马集分局已拿出“五个一联动” 创争“枫桥式”税务分局方案并迅速行动。一分局的“去柜化”改造进一步提升了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并在争议调解室的布局中融入了“枫桥”元素。三是创新工作亮点。结合仪征税收工作实际,以“新‘枫’有我”为品牌,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依托“红色微网格”建设,打造基层税务部门与地方党政、与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基层税务系统内部的“一网三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相关举措。我局马集税务分局已成功创成全省首批“枫桥式”税务分局。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对内,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今年以来开展对省政府一号文件政策落实专项督察、个人所得税汇算专项督导、房土两税专项督察、低价转让二手车等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问责到位,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对外,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仔细调查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形成全社会监督格局。围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九、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实体办税阵地转型升级
市局以“去柜台化”改造为契机,加速智慧化、无窗式办税厅转型升级,将50项跨机构流转税费服务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通过布局更新和流程再造,逐步构建条块联动、群众满意的税费服务阵地。办税厅平均等候时间2.5分钟,同比下降51.92%。
(二)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
全面融入本级政务服务体系,完善落实“一口进、一口出”工作机制,实现前后台更有效衔接,推进税费服务“一次成”,完善办税服务厅主导、延伸点补充、区域一体通办的税费服务体系。积极拓展“一件事一次办”的应用场景,创新司法处置“一件事”,深化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重大项目建设发证即抵押“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三)推进“问办协同”更精细
开展上线推广征纳互动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征纳互动相关的线下业务培训。以点带面,助力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将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互动融入税费服务的全过程,推动办税服务厅和12366热线两个服务渠道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纳税服务数字化转型。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健全优化组织架构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安排2名系统内公职律师承担专业化职能,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紧密配合,全员参与工作格局。
(二)强化执法普法责任
制定“党委-支部-党员”三级执法普法工作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与其他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定期进行督查通报。考核结果与部门、个人评先选优挂钩,充分提高全局执法普法责任心和积极性。
(三)总结凝练我局文化价值体系
突出“尚义求真道、依法护税制”的内涵。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和技能学习。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