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泗阳县仁佳商贸有限公司等9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文书)
发布时间:2024-03-11 15:0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泗阳县仁佳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市迈瑞运输有限公司、江苏亿斯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沭阳融通木业制品厂、江苏佳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宿迁海之茂贸易有限公司、宿迁珄赋仝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寰衡工贸有限公司、:沭阳县富鑫木业制品厂: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震玲、龚磊
联系电话:0527—84387879
附件:泗阳县仁佳商贸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书.doc
江苏亿斯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书.doc
江苏佳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3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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