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局: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2月)

发布时间:2024-03-12 15:58访问次数:来源: 丹阳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下列纳税人已认定为非正常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丹阳局: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2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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