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4年税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的公告

淮税稽公告〔2024〕701号
发布时间:2024-03-13 11:0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重点案源随机抽查工作。为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次随机抽查事项公开如下: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

二、随机抽查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三、随机抽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范围为我市2024年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企业;随机抽查内容为依法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四、随机抽查方式

对非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企业纳税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执法检查人员采取随机选派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自查结束后,将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查情况,抽取重点检查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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