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09:14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姑苏区税务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税收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以法治保障税收现代化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依法治税

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苏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并作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党的领导,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调整更新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由法制科科长兼任,成员由法制科分管法规工作的副科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在组织领导和制度上保证依法执法、依法治税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完善党委抓收入工作机制,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提高税费收入质量。完成数字人民币税费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款及退税等业务,满足多元化缴纳税费需求,实现数字人民币退库、缴库闭环。围绕产业园、楼宇经济、新办企业、政策落实、酒店业等选题,撰写经济分析报告93篇次。通过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关键时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环节等常态化监控,强化收入质量监督。

(二)释放税费优惠政策红利。有效发挥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助企纾困、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作用,从严从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以局领导班子为主要成员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以税费优惠暖人心、强信心。通过开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针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采取灵活措施、集中发力,让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扎实做好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分类型推送提示提醒49批次,覆盖企业26万户次。联合小贷、餐饮、个私等商会协会组织多次线上线下座谈会,倾听企业心声,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切实做到“办实事、解难题”。在学雷锋纪念日、姑苏区“统一服务日”等节点开展税收宣传活动,联合结对社区开设“快闪宣传”,发放口袋书上千册;走进盘门、仓街、平江九巷,为传统景区、网红街区注入税收动力。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依法依规决策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深入领会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权益性审核等制度要求,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二)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规范。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按季审视制度运行实效,推进执法全过程透明、规范、合理、公正。针对重点执法事项细化日常征管规范,进一步推动干部进户执法规范化,明确实地核查工作内容,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有效实施行政执法措施。跟踪指导个体业务办理,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税务总局两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要求,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出具,完善相关文书表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按季度开展“首违不罚”风险筛查。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办理行政复议2 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决策能力水平

(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注重听取相关科室、公职律师或者法律顾问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构筑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对区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加强重大税务事项审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严把审理关。本年对1户较大罚款金额的案件按照重大税务处理处罚案件标准开展法制审核。按要求对重大纳税评估案件、土地增值税清算、股权转让业务等组织集体审议,对业务事实、办理程序、证据获取、法律适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五、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一)积极预防化解涉税争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专业能力,推动涉税费争议“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不断扩大区局公职律师队伍,本年新增公职律师1名。与市人社医保部门、区人社、市局三分局积极沟通,制定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方案,有效支撑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后的争议化解。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妥善调解纳税争议,依法平等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本年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1个。

(二)优化投诉举报案件管理。完善对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机制,制定税收违法行为举报查处规范。优化查处职责和办理流程,对于举报案件做好任务统筹、按时答复和后续管理。对于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受理、解决和回复,做到有投诉必回应、有举报必处理,进一步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六、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

(一)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开展现金税费征缴、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发票管理内部风险等各类专项督察,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提升内控意识,防范税务风险,及时纠正税收执法行为。积极配合上级税务机关的督察审计工作,把审计整改与税收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对于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盯税收风险多发、信访反映集中、督察审计关注的事项,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落实落细。

(二)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以及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接受上级税务机关对执法事项和内部财务事项的监督检查,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审计监督。针对各类监督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严格审视认真对待,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三)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公开信息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对纳税人缴费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等申请人依申请属于区税务局管辖范围、可公开的事项,及时依法办理,对于不能公开的事项及时做出回复,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七、高度重视税收普法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不断创新税收普法宣传。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时梳理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宣传政策及配套解读,加快政策落实的速度。不断创新宣传辅导模式,在观前街、石路商圈设立“税收宣传小站”,市民反响热烈。不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办好“小公民税校”品牌五周年活动,营造了“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税法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加大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在初任培训、全员培训、领导干部培训设置法治教育课程,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费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选派税务青年走进姑苏法院现场旁听,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录播了解庭审流程各1次,覆盖全局各科税务干部和工作人员,厚植严的氛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通过以考促学不断提升税务干部业务能力,全力抓好执法资格考试,本年新进人员通过率达到100%。    

2024年,姑苏区税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税务干部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提升税务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素质,从而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扛牢税收主责主业,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以奋进之姿、逐梦之志推动姑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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