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13:58 | 来源: 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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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梁溪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及会议部署,务实担当、克难奋进,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进取姿态和实干作风,高质量推动各项税收工作登上新台阶。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第一议题”和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年开展“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中学习28次,青年学习小组学习24次;聚焦政治机关定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多形式、多层次举办各类活动63次,汇总研学报告36篇、主题征文7篇,制定青年干部调查研究课题4个,组织各支部党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45次,收集建言献策“金点子”13个,协助完成区级民生实事项目1个。
2.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守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牢局党委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扛牢党委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各司其职又加强协作,并在全局上下形成带动。继续执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度,将局党委学习成果、研究议定事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落地。用好局务会议这个平台,组织中层以上领导每月学习、了解阶段性重点工作,推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3.持续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区局建立了13个党支部,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打造“书记项目”6个,与梁溪区8个部门建立了“青·良栖”团建联盟,区局“红·梁”党建品牌获评“梁溪区机关党建特色品牌”荣誉称号。区局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15项重点工作,围绕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对深化征管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4次,召开监督例会4次,明查暗访9次,电话回访纳税人67户次。聚焦中秋、国庆等重要时点,强化监督提醒,开展“八小时以外”专项检查,分级分层通过电话等各类渠道抽查116人次,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健全税务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扛主责、抓主业,税费收入实现量优质稳。坚守组织收入质量底线,充分释放税收大数据咨政辅政价值,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2023年累计完成税费收入501.4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91.47亿元,同比增长16.36%。
2.全面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通过税收大数据后台筛选、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主体,推送相应的政策内容,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使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2023年全年落实留抵退税4.6亿元,新增减税降费24.17亿元,累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各类税费超10亿,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5.56亿元,享受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加计抵减税额2719.77万元,累计降低社保费和残保金5.68亿元。
3.“以税协政”助力决策。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与地方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在保障运行、项目招引、培育税源、企业联合服务等领域加强合作,持续挖掘经济税源增长点,为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前瞻”分析和税务建议,累计上报分析报告37篇,其中5篇获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批示。
4.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税收普法融入线上线下税费服务场所渠道、融入地方普法大格局。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一体推进,结合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素养夯基三年行动”。升级“梁溪税韵”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聚焦提升体验感、互动性、创造力,增创梁溪税务普法品牌新优势,以阵地“靓”起来、品牌“活”起来,促进教育“实”起来。深挖文化内核,注重融合发展,坚持创新表达,上下联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税收执法领域的全覆盖,“梁溪税韵”普法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法润税韵”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评全省第四批“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品牌项目”,全方位形成法治宣传供需接轨、交叉渗透、共建共赢的格局,《税收的力量,法治的信仰》获“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一等奖,税务专报《传承运河文脉 彰显普法税韵》获总局王道树副局长、省局汤志水书记等多位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区局权责清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使各项决策始终按照法治化程序运作,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持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深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重大税务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研究决定,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策,增强行政决策可行性和合理性。
3.继续强化依法治税工作绩效考核。构建税收法治现代化指标体系,加大依法治税考核力度,把税收法治建设成效作为我局考核工作的重点,将法治基础工作运行情况嵌入日常工作。对标法制各项考核要求,狠抓依法治税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督察督办,不断完善考核办法。
4.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按照省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按季开展落实情况自查,定期抽取审核流程,加强任务落实情况监控,消除涉税风险。
5.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根据省局、市局法制审核等工作要求,拓展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行政管理、税务执法、解决涉税争议等领域的参与力度,更大程度地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度建设、决策论证、重大执法决定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23年全年完成合同审核37份,完成重大事项法制审核13户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总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强化过程控制,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按规定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的新增、更新和撤下。
2.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程序。贯彻长三角区域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税务总局两批及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积极推进施行说理式审理文书。把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执法主辅制度,严格办税服务场所涉税办理事项执法辅助人员岗位配置和权限设置,强化现场监督和事后复核,确保执法主体适格。
3.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落实两批次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承诺制操作流程,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推行行政强制说理式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接受度,进一步防范矛盾、减少争议。
(五)健全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纠纷化解机制
1.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畅通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组织税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确保新旧法律的顺利衔接。
2.健全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探索创建“枫桥式税务办税服务厅”,一方面成立公职律师涉税咨询调解中心,涉税争议化解关口前移。另一方面区局积极研判社保费“统模式”工作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可能引发的申报压力舆情风险,同梁溪区人社、医保、维稳办等部门共同挂牌成立“梁溪区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畅通横向纵向沟通渠道,精准规范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矛盾风险。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党内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通落实,形成一体化综合监督合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党委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2.加强内控管理。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强化内部风险日常防控,完善内控岗位设置,内控主责部门严格排查内部管理风险,持续开展风险防控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好常态化智能化防控新机制要求,做好任务统筹平台风险疑点指标核查分析和整改落实,并深挖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分析内部重点风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局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内部风险“防控在日常、化解在平时”。全年开展专票电子化人工巡查54户次,对1名存在执法过错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录入内控监督平台。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督察。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工作,严把政策落实风险应对质量关。全年累计参与市局7次团队督查,完成4批次优惠政策落实类专项督查。充分发挥督察监督撬动、保障落实作用。
(七)深化数据赋能,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以大数据平台风险指标为抓手强化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全年完成24个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充分利用协作共治平台提升环保税征收质效,全面落地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精准开展走出去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2.不断强化涉税司法协作。在司法拍卖、破产执行两大领域开展深度协同共治,全年累计处理司法拍卖房产207户次,入库交易环节税款2033.53万元,完成破产债权申报144户,申报债权1781.75万元,实现分配税款入库614.47万元。
3.持续推进以数治税。通过“实体化常态办公+团队化灵活组合”的方式集中开展应对,高效完成集中分析对象的深度分析和提示提醒工作。充分利用5C监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税源数据质量治理,持续推进指标整改,对照电商销售、网红餐饮、财务科目等市局年度监管项目,围绕区域特色开展多点式数据监管,电商行业监管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获评全市2023年提升税务执法能力十大优秀案例。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在市局的正确指导和区局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税务干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税收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税务执法的规范性和精确性需进一步加强等。
2024年,梁溪区局将立足问题和不足,继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实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紧扣政治机关建设“八主”格局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助推引领保障作用,注重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设、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统模式”运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团队打造、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等重点、重要工作中,搭建平台锻炼干部能力,提升队伍凝聚力。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和落实税费优惠,严守质量底线,拓展运用“快享优惠、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监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工作策略,持续优化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尽心尽力履行好组织税费收入的主责主业,全力实现税收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进一步提升税收监管水平。积极发挥税收监管运营中心“大监管”统筹职能,通过专业团队常态化集约化推进任务,真正实现监管中心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提升“四能四不要”效能。制定区局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实施方案,实现“基础事项网格管、专业事项分工管、复杂事项提级管、服务事项一体管”,构建精准识别、智能推送、高效应对、全程监督、“一体式”防控的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
(四)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解决税收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合法、公正、透明、规范。加强对重点领域执法督察,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时查找原因、迅速纠正错误、严肃追究问责。
(五)进一步提高法治队伍建设水平。加强法治宣传,建立学法机制。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运用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干部交流和轮岗,加快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和梯队建设,选拔培养青年才俊,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