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5:58 | 来源:栖霞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3年,栖霞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为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成效
(一)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切实抓稳抓实抓优组织收入工作,科学统筹谋划,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栖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正确处理“减”与“收”的关系,统筹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与组织收入工作,税收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2.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成效,有力支持了栖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约17.7亿元。重点聚焦个税汇算清缴、数电发票、税费优惠政策等,逐步完善分级分类的个性化服务,政策宣传更加精准化、多样化。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短信等渠道,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数电票操作指引等热点政策及提醒135批次,涉及137万户次。在线解决涉税难题,线上智能互动2.54万次,人工在线互动1260次。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春风行动”,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7个方面40条举措,以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为视角,在软硬件、办税环境、纳税服务等方面都进行提档升级。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融入区政务服务“5+N”模式,全年办理纳税人新办套餐9143户,平均办结时长16.79分钟。完成存量可推广户以及新办户合计5.7万余户的数电票推广工作。邀请栖霞区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等代表,开展“税费服务体验师进办税厅”活动,收集问题建议共12条。
4.扩大精诚共治“朋友圈”。加强与区法院的联动协调,推动落实破产企业“府院联动”机制。严格按要求组织51户次破产企业税收债权核实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9次,参与表决13次。积极与区检察院合作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深入参与1户次企业行政合规试点有关合规整改研讨、验收与听证等工作,有力地助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取得新成效。联合区委宣传部开展文化类企业惠企政策培训。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落实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税收法治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重大责任,发挥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实现清单办公。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定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税总发〔2020〕3号)、省市局与地方党委政府有关要求,以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和内容为基础,统筹开展区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并在省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对外公示。贯彻落实省局征管事项清单,理清职责边界。强化流程管控,明确审核事项与流程。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组建政策宣传工作团队,着力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业务骨干进园区、进高校、进街道、进企业。持续壮大宣传声量,形成“主流媒体+官方新媒体”的传播矩阵,累计被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税务、南京税务等微信微博端,南京晨报,南京电台等媒体平台采用83篇稿件。编辑制作25个各类实操性指引。
2.纵深推进“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示的范围和程序。进一步细化明确法制审核流程与范围,抽调7名业务骨干组建法制审核团队。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组织法制审核合同47份。设置使用4个约谈室,实现24小时全覆盖、全程序录音录像,全年使用14件次。配置了18台执法记录仪,全年使用202件次。
3.贯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总局、长江三角洲区域有关“首违不罚”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负担,全面体现执法温度。对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首违不罚”与裁量基准的知晓度、理解度与执行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的日常管理,对照“六基”、“5C”征管指标等定期开展抽查。
4.强化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公职律师发展,1人获江苏省司法厅颁发公职律师证。成立运行栖霞区局公职律师税费咨询调解中心。加强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培训的管理,组织并督促新录用公务员按时参加各项培训学习,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的服务保障工作。全量办税窗口同步推行落实《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与“执法主辅制”,采用“1+N”工作组模式。组织行政处罚案例研讨1次,进一步探索“案例式”教学的实践效用。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答题活动,参与率达100%。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根据市局一体化综合监督配套制度,整合党委全面监督、接受地方党政机关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六大类监督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各内控主责部门将岗位人工防控自查与接受上级指标模型防控数据推送相结合,有效推动了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区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深入开展审计自查、执法督察和一案双查工作,配合开展省局层级督察。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源头治理、长效监管,确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12366、12345热线等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有效维护纳税人权益。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设置工作去向牌,多渠道了解和掌握意见和建议。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强化会商会办,保证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合法合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尊法
积极开展法治理论学习,逢会必提,逢会必学,把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作为全体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2023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共召开会议4次,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通过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提高干部法治能力,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总揽作用和监督依法治税工作职能。发挥法治文化引领效应,通过各类培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举办法治教育专题讲座1次,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治税能力。
(二)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
把政治引领融入日常,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的落实。及时将上级关于加强党建的安排部署和文件精神列入党委会学习内容和研究议题,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带动效应。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贯彻执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3年,区局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税法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实效性还有不足,宣传方式不够多元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法律和税费优惠政策的知晓率还需提升。三是法律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人员数量尚不充足,尚未形成与当前税收管理需求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四是在部分税收业务事项中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影响税收工作质量。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
2024年,栖霞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精神,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坚定不移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深学笃行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依法治税的精神实质,创新思路载体,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实现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强化政治保障,持续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法,完善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二是完善执法方式,有力推进依法治税。夯实基础,梳理职责清单,优化岗责体系,明确事权和职能,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强化精确执法,严格把握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查找执法软肋,对日常执法存在的风险点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整改、重点辅导、防微杜渐。运用好内控机制,对税收执法进行常态化监督,防范执法风险。
三是强化税法普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加大税收法治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借力“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要节点,提升税法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助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