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09:56 访问次数: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定的任务,聚力服务,聚焦风险,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对依法治税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区局开展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筑基强魂工程”,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完善班子成员联系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机制,开展青年话税收、学习身边好榜样等活动7场,组织干部参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先后与区委党校、团区委、海关相城办事处等7家单位开展主题联学,提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2.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全面落实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始终将政治机关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细化责任落实清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30余次,解决各类问题37个,开展“书记青年面对面”活动11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参加全区专题述法,有效推进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问题成为基本共识和常态做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落实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的要求,引入税种加申报、加监管、加努力、加分析等手段,加强税种联动共享经验、协同共治促进监管、数据赋能税源管理,完善欠税追缴、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决策参考等工作机制,努力堵漏增收,维护公平税收秩序。落实税费皆重的统筹理念,将征缴对象、人员增减、质量监管、税收同步等结合起来,促进税收收入与政府其他收入有机协同。

2.有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台账,推动政策找人,与人社、民政、住建等部门协作,打通大学生就业、房屋网签等互通渠道,依托大数据分批次向经营主体、自然人精准推送信息62万户次,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3.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五心”服务品牌建设,推出15条相城特色“春风十年·五心惠民”服务举措,优化“1+N”宣传辅导工作机制,发挥“阳澄税韵”青年讲师团、“蓝音符”青年志愿服务队等骨干力量,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扎实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联合商会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进税费服务更精准、更多样。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开展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试行)》,深化政策确定性研究,及时收集及答复税费政策确定性意见,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增强税费政策的统一性、确定性、可操作性。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岗位权限配置,确保执法主体和权限合法。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税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经党委会、办公会研究确定。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打造内外结合、知识互补的法律人才队伍,为区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疑难法律问题、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税收执法行为指导等法制工作提供专业意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全面落实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组建税收法律工作团队,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严把审理关,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3年以来无重大税务案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公示执法信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目前已公示7大类29个事项。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做好文字及音像记录,保障日常执法规范、标准、有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2023年累计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6户。

2.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依法推行特定税务行政行为“首违不罚”。按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于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税务执法规范性显著增强,2023以来累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5件,行政许可案卷25件。

3.持续强化司法协作。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在司法拍卖、破产清算等领域信息共享交换,进一步推动共治共享。协助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完成各类涉税信息调取工作99次。

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访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有效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本部门的情况监测,最大限度发现、报告、处置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进一步畅通诉求响应。聚力化解矛盾,掀起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高潮,黄埭税务所被命名为全省税务系统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打造“梦龙调解室”矛调中心品牌,“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持续畅通需求响应渠道,累计采集本级响应需求16条,报送市级响应需求36条。落实上级“四下基层”工作,主动走进高新技术企业问计问需,现场解决20余个诉求,拉进了征纳沟通距离。 

2.积极化解涉税争议。将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分中心,作为投诉举报、行政复议等涉税争议解决渠道的有益补充,实现涉税争议“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根据《相城区税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主动做好税务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解决纳税人诉求,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工作实际、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

3.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2023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无一例因行政复议不服而上升行政诉讼,切实保护了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深化监督体系建设。依托信息化防控手段建成以预警防控为基础、以督察审计为补充的长效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精确执法、精准监督。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指”原则,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梳理形成监督清单,配套综合统筹、任务统筹、过程统筹、结果统筹四项机制,实现监督从“各管一摊”转变为“共管一片”。

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智慧办税享便利。大力推广不动产交易全流程线上办理,线上办理率稳步增长,位于全市前列。充分发挥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功能,非接触式办理率达97.3%,整合前后台服务资源,纳税人等候时间减少近50%,业务办理时间缩短近30%。

2.开拓创新促改革。探索风险任务集约化、批量化处理新路径。1.6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使用数字人民币办理纳税缴费退税近百亿元,试点成果被30余家媒体报道。推广应用智能报表数据工具,提升征管基础数据质量,加强重点领域风险分析,探索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思维下的数据管税征管方式。

十、加强税收法治能力建设

1.推动党委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

2.推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并完善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区局党委的领导下,按要求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建立法治工作领导机构、聘用法律顾问等重大依法行政工作。

3.推动法宣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制定2023“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确定2023年普法责任制重点联动项目;积极参加苏州市“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报送案例获评十大优秀案例;打造的“税月法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评苏州市第十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作的退税“达人”现形记获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一等奖。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统筹做好各项税收工作,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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