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5:21 | 来源: 玄武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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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简称:玄武区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南京市税务局和玄武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税收法治建设
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税收实践、推动税收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型税务机关建设。
二、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扛牢主责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征收,严守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稳步有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本领,凝聚更强合力,持续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稳步提升5C征管指标质量,总结分析监控指标运行情况和面临的实际问题,找准薄弱环节,聚焦落后指标,提出优化措施。
(三)精准直达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识别、匹配,精准推送税收政策、涉税提醒。制定服务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行先试区”工作方案,助力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便民利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赋予“税小玄”服务子品牌更丰富的内涵,根植服务理念、做精服务产品、做实服务内容、做响服务品牌。以“小切口、真实效、好口碑”的服务案例为创造更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加分。
三、规范税费政策文件管理,筑牢税收法治根基
(一)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常态化管理,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3年玄武区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审查的责任、范围、要求、流程,努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做好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贯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广泛收集并积极反馈玄武区局在税费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建议举措。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市局明确的政策执行口径,进一步规范税费政策落实。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修订玄武区局《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办法》,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税收执法现代化水平。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资料归档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组建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的专业法律人才队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涉诉案件、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序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开展公职律师管理,严格执行公职律师跟班学习制度,不断优化公职律师的培养、管理、使用。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加强决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立足区域发展特点,聚焦政策落实情况,强化分析研判,提升以税咨政服务大局作用。
五、健全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新进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持续推进执法主辅制度,确保执法主体适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及裁量权行使,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二)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对照总局、长三角“首违不罚”清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大力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
(三)广泛开展税法普及。深耕区域特点,深挖税收支持案例,宣传作品《税收博物馆奇妙之夜》在“税眼看发展”第三届全国短视频大赛中获创新奖。围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政,走进直播室,为广大纳税人讲政策、解疑惑。面向创新创业主体、高校师生、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各类涉税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值班管理办法》,规范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员24小时值班制,落实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本领,做好办公区域特别是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突发事件应对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七、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构建多元诉求响应机制。推进税费争议调解中心运行,因地制宜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及时处理现场矛盾问题。整合公职律师与专业人才队伍,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通过开展咨询、组织调解等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新法培训,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正确实施新法规定,规范与完善新法实施后各项配套工作流程和机制,为更好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打牢基础。2023年玄武区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防范税务机关未充分履职尽责风险。2023年玄武区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开展和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工作,进一步夯实细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日常监督制度,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为有效抓手,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做实季度警示教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帮助党员、干部树牢红线意识。
(二)全面深化税务执法监督。开展重点执法事项专项督察和重要风险点日常督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督察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监督,制发《支部纪检委员监督任务月度提示》,各支部纪检委员根据“月度提示单”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重点工作监督,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的执法过错,进行再分析、再研判,避免再次发生。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持续推进“啄木鸟”行动,邀请作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在办税服务厅进行互动式体验,走流程、听建议,及时查找办税服务痛点、难点、堵点,运用党委委员走动管理、第三方暗访和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巡检等多种措施,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实名通报不良现象,对责任人严肃处理问责。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梳理主动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强化公开流程跟进和监控,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信息。落实权利保障,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法制审核,稳妥做好公开答复工作。
(五)开展纳税信用管理。开展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实现纳税信用级别动态化管理。充分应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发票领用、留抵退税、涉税事项办理等方面施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提升守信激励效能,释放纳税信用红利。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落实好联合激励、协同监管及联合惩戒措施。
九、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 加快建设智慧税务
(一)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转型。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推进全区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全面上线数电票相关信息系统,推动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根本转变。
(二)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以“智能咨询、精准推送、问办一体”为核心,推进“快易达”工程在基层税费服务部门落地。建立问办一体线上服务产品综合体验区,持续扩大非接触服务覆盖面。按照“行为偏好+政策适用”推送策略,多渠道、全方位提供精准推送服务,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税务机关政治机关属性,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平台作用,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履行好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学法内容。将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全体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考试学法和日常学法相结合,不断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