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15:16 | 来源: 江宁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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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宁区税务局在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税收法治基础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将其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税、税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切实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更为坚定地贯穿始终,在税收服务党和国家事业中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税务工作。
(二)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区局党委坚持将税收法治工作与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等全局性工作相融合,集中领导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按季度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抓实服务发展举措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始终坚持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主业,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守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原则,确保税费应征尽收,政策应享尽享,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提高税费收入质量,为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减税退税。多措并举推动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重点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积极性。增强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不断推出“个性化、精细化”纳税服务举措,为企业“量体裁衣”。积极开展税收服务重大项目工作,严格落实税费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减税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直达快享与严审细查相结合,强化内部流转,提高退税效率,促进税收税费优惠政策由“纸上”到“账上”。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推进税费服务体系改革,深耕建设优质便捷服务体系,实现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营商环境评价“双提升”。认真落实精准推送文件精神和“四个有人管”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税费服务提档升级,让“政策找人”更快、更准,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滴灌”。通过服务中心、征纳互动平台、短信平台等渠道分批次推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醒、社保申报提醒、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问答等各类消息。
三、提高完善税收制度建设,落实深化改革部署
(一)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一是统筹推进机构职能优化调整。事前“重”谋划,充分调研区局征管现状、科学布局人力资源,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为做好税费职责优化调整准备。事中“强”保障,通过“事随人走”确保过渡期有保证,通过“以新带旧”确保岗位过渡有保障,通过“业务统筹”确保工作量波动有保障。事后“讲”责任,落实“六基”考核新要求,明确新职能管理职责,建立“产生问题—解决问题—回归职能”内控机制,压实属地税源管理科基础管理职责,实现“管户入网”和“网格到人”。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协同共治力度,形成税费共同治理新局面。二是稳步推进数电发票上线扩围。第一时间出台上线推广方案,始终坚持“稳”字当头,把握好推广上线工作节奏。科学统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专班联动,紧紧抓住涉税中介服务机构这个重点群体,持续做好数据清理、系统操作培训、业务测试工作。强化部门间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上线各项工作。积极开展“随票服”“预先服”,“滴灌式”服务纳税人,专业团队走进试点企业,精细化调研企业用票需求情况,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二)优化建议提案办理。持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一体贯通办理机制,形成“负总责—直接抓—总协调—具体办”的四层办理格局,确保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以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税费政策措施,推动各项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摸实区域经济脉络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最大程度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审议规则,商定区局重大事项;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开支等方面坚持局领导集体审议;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确保重大执法事项决策科学、公平、公正。
(二)推动税收服务区域经济。持续狠抓税收经济分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紧盯国家重大决策、热点焦点问题、地方关心关切,深挖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尤其以支柱产业、新兴行业、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多维度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为当地党政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和有力抓手。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压实执法主体责任
(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盯税务执法中存在的执法风险和不规范不文明现象,推动“三项制度”在业务中的主动应用。根据征管规程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的要求,对发票限额调整实地核查及其他执法事项开展音像记录,积极推动实体检查和程序正当的有机融合。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积极推进重大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工作,根据省市局事项清单要求开展法制审核。逐渐形成以“三项制度”为内核、权责清单为主线、法制审核为抓手的新型执法质量控制体系。
(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落实总局和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根据上级安排实施企业合规整改轻罚免罚制度,彰显税务执法温度。落实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同事同罚、过罚相当。根据本区域执法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执行口径,确保裁量尺度相对统一,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持续推广线上处罚套餐,积极做好长三角登记账证类行政处罚基准培训,预先修订调整发票类行政处罚依据。进一步将“5C”“六基”法制类指标融入行政处罚内控制度,形成“人工筛查+模型推送+指标分析”三重风险防控机制,发现错误立即整改,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切实推广“枫桥经验”
(一)提升税费争议化解工作质效。深化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枫桥经验”的精髓全面贯通于税务工作方方面面,挂牌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和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与马鞍山市博望区税务局共同建设跨省税费服务室与争议调解室,建立“事前感知预警+事中协同化解+事后改进提升”的争议闭环管理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动、街道网格员联合调解,以“小争不出调解室,大争不出中心,复杂争议不出区”为原则,实现涉税矛盾纠纷早期预防、前置化解。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答复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破产税收债权管理。做好破产案件联动管理和涉税征管,协助办理法院强制执行涉税事项、申报破产税收债权,帮助破产企业享受房土两税困难性减免。加强企业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申报与税收征收管理,准确申报破产企业税收债权,保障企业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统筹调配12366税费服务热线人员,强化业务支撑;夯实量化考核目标,对每日接通率和人均接通量进行量化考核、动态管控,确保接通率稳步提升。建立咨询专家团队,专门解决疑难杂症,针对个性化需求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推动热线咨询从解答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拓宽咨询渠道,推广电子发票平台征纳互动服务,畅通电话、网络、音视频“三位一体”的咨询渠道。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严实执法执纪监督
(一)突出党内执纪监督。积极构建区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对职能部门监督开展“再监督”。对“两权运行”重点环节开展监督,通过“税小廉”同步开展廉政监督,了解税务干部是否存在不充分履职、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的情况。二是切实落实专责监督。开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监督执纪工作,牵头召开推进会议,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省局方案精神。开展电话抽查工作,核实疑点数据,督促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开展征管改革监督,通过查阅资料、举行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撰写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调研报告,总结易发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三是凝聚区域监督合力。与第一稽查局、江宁开发区局共同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探索形成区域监督合力,提议建立专项监督互动机制。
(二)严格开展执法督察。做好内控监督平台疑点数据监控核实,加大实时自我纠错和跟踪监督纠错工作力度。动态跟踪处理预警疑点数据,完成疑点数据问题调查陈述申辩。开展个税汇算清缴专项督察、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和专项督察、省市局层级执法督察,深入实地督导办税厅,实地走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展风险应对复核,全面梳理内外部监督中暴露问题,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迈实智慧税务步伐
(一)加速智能化服务。建设全省首批、全市首家税费服务运营分中心,聚焦“集约化”,破解服务任务“统筹难”;聚焦“智慧化”,破解服务资源“供给难”;聚焦“精细化”,破解多元需求“应对难”。持续推动税费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线上业务一体化处理清单。
(二)强化大数据平台应用。强化数据运用,提升以数治税能力。充分发挥区局数据优势,组织部门骨干力量建立数据模型,为业务工作提供数据保障。组建BIEE大数据团队,培养大数据人才,积极推广大数据在日常征管、风险评估、效应分析中的应用。通过评比、竞赛、练兵等方式,培植数据思维,全面提升区局干部数据应用能力。
九、构建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坚实开展普法学法
(一)深入开展税收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及专项答题活动。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个税年度汇算、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点工作,通过专题直播、政策讲座、走进电台等方式,积极推出短视频、一图读懂、视频博客等丰富多彩的宣传作品,让纳税人缴费人愿意看、容易懂、及时享。
(二)强化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分重点开展法治队伍培养,以集中培训、案例研讨、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依法治税能力。落实公职律师考核办法,加强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与办理涉税法律事项的质效。公职律师积极参加跟班学习,参与编写诉讼答辩、税政指引、争议化解等工作。
2024年,江宁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守正创新、持续奋斗、真抓实干、善为善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江宁新实践贡献坚强有力的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