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0:02 访问次数: 来源: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市局党委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完善区局法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扎实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区局党委以上率下,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第一要事”,制定党委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安排,注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江苏、苏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更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意义。区局党委中心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最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基层、落到实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将述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重要方面进行考核,通过学法、述法,提高领导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规范领导干部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热情。

(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将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结合区局重点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各方面、全过程,在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

二、崇法善治惠企便民,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

(四)聚集税费征管主责主业。2023年共组织收入67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25.0亿元,社保费收入134.8亿元,非税收入218.2亿元。同时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退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累计兑现各类税费优惠140.72亿元,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46.25亿元。总局领导在调研高新区企业时,对区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惠企助企取得新突破。以“税企党建聚合力 ‘四敢’争先创发展”书记项目为总牵引,持续开展“百名税干连千企”活动,走访调研重点企业。“金税惠企”党建联盟聚焦发展,重点面向拟上市企业及上市企业培育库内企业,开展专项服务,助力企业上市。深化“枫桥式工作法”实践运用,区局纳税服务科入选全省税务系统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

(六)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参与“税直达”纳税信用评价动态提醒试点,有效整合系统数据,依托市局微信平台按月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动态失信信息提醒,推动纳税信用管理从事后评价告知、被动应对向动态管理、靶向提醒和督促修复转变。按规定开展纳税信用等级复评及修复工作,辅导企业及时修复纳税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进一步夯实“三项制度”。按照总局规定及省市局的落实方案、工作指引,稳步落实“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对各类公示信息对过办税服务厅、市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省局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数据录入、公示及更新;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对行政执法活动进做好文字记录并归档,完善专业化约谈室,购置配备执法记录器;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对重大制度执法决定、政府采购、举报书面回复的法制审核有效落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协同区局公职律师,对重大复杂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

(八)严格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欠税管理。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欠税管理的通知》,制定发布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设计运用《苏州高新区税务局欠税管理台账》,建立工作制度,规范职责要求,形成欠税全流程闭环管理,开发欠税定制查询,提升欠税管理便利性,2023年清理陈欠成效显著。分析房地产企业大额欠税清欠能力,向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出清欠合作建议。

(九)进一步加强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认真落实“两办”《意见》,扎实推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办税体验,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健全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区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及时维护外部网站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及时公告。对纳税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等申请人申请公开事项,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相关负责部门依法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十一)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依法平等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将矛盾处理在复议诉讼前。组建以争议咨询调解团队,挂牌成立区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合法公正、规范高效的争议处理制度。区局涉税争议调解案例在苏州税务系统案例评比中荣获二等奖。

(十二)切实保障纳税人救济权。畅通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对12366、12345、局长信箱等线上平台,以及信访、现场举报等线下各类渠道反映的情况及时响应,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将反馈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等,确保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得到保障。

五、强化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十三)推进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深入学习贯彻省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部门职能监督责任清单(2023版)》,在召开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会议及季度监督联席会。通过绩效考核指标形成鲜明导向,推动部门落实职能监督清单。与第一稽查局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持续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提质增效。

(十四)强化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省局任务统筹管理平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与考核,对执法预警指标及时核查消除,防范隐患。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市局专项督察任务,通过成立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明确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强化执法督察责任追究、建立执法督察长效机制。开展一案双查,对相关干部进行了执法责任过错追究。

(十五)拓展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审计。通过“智慧监督勤廉测评”平台对重点涉税事项发送测评并取得有效反馈,对重点市项制定问卷,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电话回访。改聘特邀监督员,通过召开会议、走访特邀监督员、走访调研企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落实。

六、学法普法同步推进,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十六)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区局党委中心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最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基层、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和理论作为学法的主要内容。

(十七)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训,并邀请苏大专家至“新·税·风”讲堂对全体干部进行现场讲解。开展宪法宣誓及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法治观念,提升税收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组织税务人员参加上级部门、条线开展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社保业务等培训,让全体干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法律法规,为进一步高质量服务好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业务支持。

(十八)做好“谁执法谁普法”。依托“三项制度”,通过网站等对常用税收法律法规、最新税收政策知识、办税指南等,及时发布更新。推动各部门参与普法活动,并结合税收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切实增强税法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除每月开展一次新办企业培训、出口退税企业培训外,区局组织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退税、税收优惠企业以及涉税中介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培训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咨询热线等平台开展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七、建强领导体制,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十九)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切实强化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以党的建设引领税务执法,讲政治、顾大局、善管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及高新区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十)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区局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部署区局法治建设工作。纪检组组织讲解最新党风廉政纪律形势和要求,对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起到模范带头效应。

(二十一)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水平。依法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打造内外结合、知识互补的法律顾问队伍。通过积极参加市局公职律师遴选,进一步充实区局公职律师队伍。对新录用公务员加强培训,2023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积极开展法制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税务执法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024年,高新区局将不断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提升站位、服务大局、创新思路,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税务工作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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