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4:28 访问次数: 来源: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征管改革六大体系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统一税收政策管理为突破口,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为着力点,以创新税务执法方式为推动力,全面提升精确执法能力、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和争议化解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税收执法的现代化支撑税收现代化,以敢为善为书写“两个服务”江开答卷,高质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宁新实践。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系,扛牢法治建设组织责任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度融合,将法治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通过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党支部专题学、科务会常态学等多元载体,开展30余次法治学习活动,推动全局干部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内化为履职自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宪法宣传、税费优惠政策落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打造图文、动漫、小视频等新媒体普法产品,推动普法宣传向社会各界延伸。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常态化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实现参考人员通过率100%,全局法治素养整体提升。

(二)守正领航税收法治工作方向。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顶层设计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4次,完成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专题研究税收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协同推进与督促落地。审议通过《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度工作计划》《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不动产司法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涉税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创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专项绩效考评方案》等多项制度文件,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衔接顺畅的税收法治工作体系,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三)守规笃行深化民主科学决策。严格恪守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充分发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议事协调机构集体决策作用,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一律经集体研究审议后实施,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规。建立合同合法性审查全流程管控机制,全年对46份拟签订合同开展法律顾问合规审查,从源头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将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决策流程规范落地;聚焦复杂执法事项,强化法制审核专业支撑,全年对1户次重大复杂执法事项开展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以专业审核筑牢执法决策“防火墙”。

二、建强行政执法体系,深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效能持续提升

(一)纵深推进“三项制度”落地,健全执法规范体系。严格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及市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相关要求,立足本区税务工作实际,制定并施行本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工作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梳理重大税收执法集体审议事项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明确审核范围、规范审核流程。持续强化执法音像记录仪与约谈室的应用质效,将现场执法、风险应对约谈等关键执法环节全面纳入音像记录范畴,实现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依托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依法全面、主动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示,确保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区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税务行政许可1847条,普通程序处罚52条。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储视频记录81条。

(二)精准服务地方发展大局,提升税收保障质效。积极融入开发区重大项目服务体系,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重大项目政策梳理、政策宣讲、上门走访服务,积极参加重大项目调度会、会商会,提供税收政策支持服务。积极响应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评估税收服务需求,从税收视角为精准招商和项目洽谈提供支持服务,出台《税收服务重大项目实施意见》,创新推出重大项目“五个一”套餐服务包,被光明网等央媒报道。强化“以税咨政”,加强重大项目引进、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税收大数据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从税收视角看发展趋势、想对策建议,为项目落地、产业链发展和税源涵养建言献策,贡献“税务智慧”。多篇分析报告获各级领导批示肯定,其中《从税收大数据看我区智能电网产业发展状况及建议》获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林涛和税务总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统一执法裁量尺度。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规范税务执法标准,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推动实施“首违不罚”事项网上办理,全年共实施首违不罚3239户次,线上办理2595户次,线上办理率达80%。

三、深化税收精诚共治,抓实税务权力制约监督,全面锻造依法行政过硬能力

(一)聚焦税院联动,精诚共治深化实践。继续深化税收司法协作,与区法院、开发区法院在工作重点事项取得突破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与开发区法院以“团团结对税院联学”活动为契机,开展涉税法律业务交流活动。进一步理顺债权申报和税收管理相关工作模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年共申报破产企业债权50户次,申报债权金额1200万余元,实现债权金额292万余元,破产过程中实现税额341万余元,实现破产注销15户。妥善处理2户以房抵债涉税事项,成功实现2户司法拍卖税款入库。区局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借鉴司法机关经验推进企业破产重整的思考》在市局税务简报发表。区局协调司法拍卖执行税款的经验做法在总局核心期刊《税务研究》2023年第4期发表。

(二)聚集税检协同,溯源治理形成合力。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交流,开展涉税案件刑事、行政程序协同工作机制探索,推进诉源治理,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与开发区检察院联合设立全市首家“税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点”,制定了“一能二化三评”的税务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同时开展对拟不起诉企业税务合规审查和评定,通过税务大数据查询分析、税收风险应对、税收日常检查等形式对企业纳税申报准确性、税款缴纳及时性、发票使用合法性、政策适用正确性、疑点处置准确性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企业涉税违法问题的整改和制度完善规范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出具《合规考察评估报告》作为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重要参考,初步建立一套税务合规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全市开展涉税刑事合规行政程序协同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积累经验。安排参加税收志愿服务8人,参加刑事合规听证会3人,检察机关正式作出不起诉的2户。区局税检协同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三级人大代表及市级机关工委先后进行专题现场观摩视察,江苏电视台《法治在线》频道对观摩视察活动进行了专题电视报道。

(三)聚焦行政争议,征纳矛盾化解有力。认真践行“枫桥经验”,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服务中心,用心用情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化解涉税争议7起。某自然人纳税人因缴纳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申请行政复议,区局主动践行“枫桥经验”,提前介入,先后三次与纳税人进行深入沟通,充分听取纳税人意见,全面梳理事实流程,释明法理,讲透情理,最终得到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同,主动撤回了复议申请,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区局法治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全面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应收尽收,对照市局“争第一创唯一”和区局“走在前、做示范”的工作定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创新和突破。

一是重大项目服务方面。一是深度介入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前介入招商、建设阶段,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围绕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投产”三大环节,建立“三项制度”,固化形成工作制度:在谈判签约环节着力推广《项目税收效益事前评估论证制度》;在建设推进环节着力实施《项目挂钩联系与政策落实协同制度》;在投产环节着力打造《项目运行质态跟踪评价制度》。二是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接入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开发的“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实现项目信息统一归集、集成供应。三是研究开发重大项目税费服务管理程序,将“事前效益评估、事中进度监测、事后跟踪评价”等任务整体嵌入平台,实现制度管理向系统管理转变,提高工作质效。

二是税院联动和税检协同方面。一是结合前期税务合规评估的经验做法,细化税收合规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制度化、模块化的运转机制。二是试点行政合规,争取市局试点单位,探索推行“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企业涉税事项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建设一流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税收共治方面。积极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主动走出去向司法局、法制办等地方法制主管部门宣传、汇报税收法制工作,与地方执法部门开展业务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创建、扩大税收法制品牌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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