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3:56 | 来源:常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根据《2023年常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建引领。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主题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守正创新、实干争先,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实现了常熟税收现代化建设新突破。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将法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市局党委加强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市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有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见行见效。
(二)提升法治素养。市局党委发挥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法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干部税收法治思维,增强税收执法规范。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建设,提高法律事务及涉诉案件的参与度。
二、持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三)坚持组织收入保财力。落实党委抓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直联沟通”、财税部门横向“每日协调”、乡镇板块纵向“每月协作”,圆满完成2023年度组织收入工作,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四)落实税费优惠添动力。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书记挂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选优配强工作专班,成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台账管理优势,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稳落细。深化税收大数据成果应用,对政策惠及对象“精准画像”,实现精准推送“颗粒度”更细、“触达率”更高,让纳税人缴费人感受到“真情实意”、享受到“真金白银”。
(五)优化营商环境增活力。坚持全域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为导向,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发布“春风十‘礼’”十项便民办税“好礼”,分局长担任“首席税费服务员”,组建“税惠兴企”服务队,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布局8个同城通办延伸点,构建15分钟便捷服务圈,实现160项税费业务苏州全域通办。智能化统筹全市服务资源,依托苏州税费服务监控平台,开展办税场所服务情况实时监控,合理调度资源,提升办税效率。累计发布18期“虞税同行·一企来”政策云课堂,及时响应税费政策热点需求。
(六)深化税费治理提效力。进一步落实两办《意见》,紧扣省局“三个中心”建设要求。一是高标准建设税费服务运营中心。首创后台集中统一受理,进一步释放窗口人力资源,税费服务集约统筹运营程度保持在苏州大市前列。二是实体化运行税收监管中心。落实“信用+风险”动态监管,聚焦风险行业、重点领域,健全税费日常监管体系,加强工作统筹和税种联动。三是优化调整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建立覆盖全市353个社区村委、98个二级支行网点的社保费网格化管理体系,与人社、医保等部门联合成立缴费争议调解中心,统筹各项工作事项,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七)推动税收共治聚合力。全省首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省内联动税收管理方案,创新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与市人民法院开展法税共建,在司法税务合作、破产企业管理等方面开展共治取得成效。积极开展欠税追征,通过加强与法院等部门联动、创新实施“说理式”执法等新方式追缴欠税。深化部门协同效应,与环保部门开展环保税联合执法帮扶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环保税“绿色效应”。
三、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对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内容的征求意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加强涉企规范化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九)明确处罚裁量基准。继续推进严格执法,长三角区域执法一体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指导分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全局统一基准。
(十)深化三项制度落实。落实三项制度日常工作,做好江苏省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公示更新工作;开展执法记录仪实战运用培训,更新硬件设施,确保过程记录规范;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全年开展重大税收风险应对集体审议8次,政策会商6次。
四、畅通行政救济渠道
(十一)完善矛盾纠纷调处调解机制。全面落实省局关于《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指引》要求,对6项涉税事项推行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实施税费争议“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组建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及公职律师对涉税争议的调解作用。分局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办不成事”反映通道等平台,积极探索基层税收治理新路径,与地方部门建立税费争议常态化联合调解机制,让税务干部走进街道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做到矛盾不上交、征纳更和谐。
(十二)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2023年度,我局涉及2起行政复议案件,均为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均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本年度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三)加强执法督察力度。减税办牵头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小组,实行每周例会,工作序时推进;督审牵头组织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与纪检共同开展政策落实工作督查,以查促改提升落实质效。成立内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内部控制联动机制,拟定部门职能监督管理办法,树牢涉税风险防范化解意识,梳理本级涉税风险台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涉税风险。组织开展本级、参加上级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次,根据评查的结果制作《法制建议书》,进一步提高本系统执法的规范性。
(十四)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促使税务部门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提升重点群体税收法治观念
(十五)纳税人缴费人宣传精准化。大力宣传并精准推送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享受优惠,助力企业发展。积极开展“千村万企、千家万户”大走访,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及时回应基层诉求,用心用情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获得市场主体一致好评。
(十六)青少年税收普法多样化。深化与教育部门合作,连续26年开展少年税校活动,“少年税校”统一挂牌达11家,独具特色的“税—企—校”联动宣传模式,起到了普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作用,普法社会效应持续凸显。联合常熟市中学,开展为期一月“七彩夏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青少年税收普法”的理念,获得社会良好赞誉。
(十七)社会公众税收法治宣传广泛化。作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基地馆藏图书及税收历史文物展览均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目前累计参观者已达12万余人。率先采取全媒体直播形式举办常熟市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线观看人数5万人次;灵活采用传统纸媒、网络媒体、新媒体等渠道,讲好“常熟税务”故事,不断扩大“常熟税务”品牌影响力。积极参与“网络新闻发布厅”“政风行风热线”“法制会客厅”等媒体问政栏目,在线观众超1万人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展全民税收普法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