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4:11 访问次数: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通州区税务局在南通市局和通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积极践行税收法治理念,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费政策落实、执法方式优化、矛盾争议化解,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区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水平,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组织专题研讨。开展专题学法,坚定不移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3年,全区税务系统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勇挑大梁”的重大责任,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年各项组织收入同比增长,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稳步向前。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加大税费政策优惠力度。区局根据工作部署,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统筹推进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分批次落实落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接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同时专题开展“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系列活动,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制定税费服务运营中心“146通州方案”,建成全市首个“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全市首批无柜台办税厅、全市首家“社会保险费联办大厅”,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实行“网上办”+“掌上办”税务新模式。推行容缺办理、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措施,持续放大“走在前列”成果优势,力争税收营商环境质量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循税收法定原则,规范文件的制发程序,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要求定期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落实省局、市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要求,增强政策执行的合法性、统一性和确定性,对纳税人和基层分局在工作中遇到的各项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及时研判、准确答复,重点关注在政策口径、征管操作、服务宣传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收集并向市局反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区局党委牢固树立依法决策的意识,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针对重大决策事项,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意见,发挥系统公职律师团队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办法》,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审议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督察,将依法决策作为考核督察的重要内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把“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打造规范税务。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开透明。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事项进行全面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税务执法严格规范。遵循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以执法记录查找执法薄弱环节,持续改进执法工作,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平公正。全年就对外提供涉税资料、各类合同、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事项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执法程序合法、适用依据准确、行政执法文书齐备规范、作出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二)不断提高执法规范程度。提高税务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税务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等权利。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细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大对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抽查,重点审核税收执法是否合理裁量、规范运用。针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受理工作制定工作规范,优化查处职责和办理流程,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三)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遵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落实税务总局两批及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推进柔性执法。积极推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说理式执法”,按照长三角区域推行“说理式执法”要求,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试点推行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说理式执法”,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创新、完善,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逐步推广至全区使用。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积极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持续推进“十四五”依法治税规划、“八五”普法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法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业务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营造全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税收业务大比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建立以考促学、学用结合长效机制。依托“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的问题,通过集中宣讲、以案说法等形式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税法知识,增强守法意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访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加强与政府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的协作,聚焦精诚共治,在突发事件管理方面紧密联动。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开展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情况监测,最大限度地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措施。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积极预防化解涉税争议。针对目前税企诉讼争议频发现状,区局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加强税费矛盾争议源头防范,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健全税费服务需求预判预处机制,定期开展税费服务诉求、舆情风险点分析研判,从根源上全面查找各类问题风险。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依托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探索企业合规性管理,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税费矛盾争议,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

(二)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应对。积极发挥行政应诉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不断提高行政应诉、复议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三)持续深化税务司法联动。为提高司法执行案件办理效率,加强破产企业欠缴税费的后续处理,保障税费依法清收,区局与区法院持续推进“税务+司法”一体联动,制定了《司法强制执行涉税费问题处理办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域内司法执行企业资产处置、信息互换机制,并探索进行民间借贷涉税管理,旨在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在税款追征、司法拍卖等领域纵深推进合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落实落细督察内审工作。严格开展执法督察,完善内控监督体系,深化内控平台和统筹管理平台应用,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信息化防控。聚焦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社保“统模式”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落实督察,制发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将“严查内错”贯穿税收工作始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全年接受内外部各级督察审计,涉及各类执法事项和内部财务事项,针对督察审计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条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推进构建一体化监督体系。以落实总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1+6”制度文件和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1+7”制度文件为抓手,明确各类监督主体责任,有序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税务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围绕落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两级联动监督运行机制,实施区局、分局(所)联动监督的“一指引一工单一台账一反馈”闭环运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通过考廉日、主题党日、案例通报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紧盯“八小时之外”违纪案件多发、突出问题,探索“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新模式。

(三)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政务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深化税务领域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公开信息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流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利用好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主动公开最新涉税信息和政策解读,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齐头并进,开启智慧办税新模式。一是优化办税服务资源配置。完成办税服务场所云电脑配置、主办税厅导税服务及12366技术操作类咨询岗位调整、基层分局(所)自助设备可视化改造,以及税费运营中心技术支撑项目升级,主办税厅“三区三站”智慧化改造有序推进。二是引入“数字员工”集约处理。在全市率先对发票票种核定等15个高频事项引入“RPA数字员工”处理。三是加强征纳沟通产品推广。平稳上线“远程帮办”功能,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纳互动”工作,用好“钉钉”平台,打破咨询与事项办理的壁垒,解决在线办理沟通难题。四是推进宣传辅导“精准化”。借力税收大数据,为纳税人缴费人“画像”,实现办税缴费事项精准提醒、税费政策、红利账单精准送达。

(二)赋能发力,彰显大数据管理作用。一是持续提升数据应用水平。大力推进“以数智税”,营造全员懂数据、全员用数据的良好氛围,扩大各单位熟练掌握BIEE应用工具的人员覆盖面,持续释放风险管理和数据应用的增值效应。二是持续深化数据采集共享,依托税收协同共治机制,积极主动融入政府数据采集共享利用工作大格局,与相关涉税部门开展常态化数据共享,为内部分析提供保障。三是规范对外数据提供,确保涉税数据安全;加强零散情报采集利用,对疑点确凿、成效较大的提请发起非识别任务;进一步发挥“以数治税”作用,组织各部门做好数据产品的开发应用。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监管质效。一是构建“突出事前防范、做实事中管控、强化事后打击”的闭环监管模式,实现“事前防住90%的大多数,事中控住8%的少数,事后打击2%的极少数”监管目标,推动税收监管效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二是狠抓重点事项、高危事项和新兴风险事项监管,充分利用内外部数据,深入分析和查找重要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风险监管事项。三是结合辖区税源特点,强化本地监管能力,开展个性化项目监管;发挥贴近纳税人的优势,收集反馈涉税风险和其他监管线索,为上级税务监管提供有益补充。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推动党委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统筹安排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普法宣传等法治重点工作,加强对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制定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并完善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按要求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建立法治工作领导机构、聘用法律顾问等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2024年,通州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以“立足法治理念、巩固法治基础、严密执法监督、深化税法宣传”思想举措为抓手,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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