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09:09访问次数:来源: 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京口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京口区委的领导下,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扛起主题教育的政治责任,把“学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始终。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深入系统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组织收入的底线和红线,坚决遏制提前征税、延缓征税、违规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京口区税务局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42.65亿元。

(二)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以及落实省、市提出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税收大数据增强政策推送精准度,精准匹配纳税人需求,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制发针对性更强的宣传辅导产品,区局新印制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手册2000余份,同时区局青年干部化身镇江税务主讲老师,借助省局培训直播课堂平台开展个税辅导宣讲直播,及时回复纳税人提出的政策适用疑难问题。

(三)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推进“三个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三个中心”统筹调度功能,以税收监管运营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对行业的税收监管;先后完成12项自拟监管任务;形成《念好“望闻问切”四字诀 增强精准监管新动力》税收专报,获得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强多维监管,夯实房土两税税源基础,加强土地增值税监管,并制作风险数据模板,强化系统性风险防控。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法律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建立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2023年本单位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依法行政组织架构。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关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部署要求,及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架构,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持续优化管理模式。区局构建起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三位一体”大监管格局,扁平化、专业化、实体化的“5+N”专业化队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衔接顺畅、相互支撑、高效运行。大力推进“三个中心”建设。区局按照“见人、见物、见事、见成效”的要求,拟定“三个中心建设方案,将重点事项和重点工作提级管理。

(三)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税务行政许可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不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进依法决策。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实现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年终进行述职述法报告,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统筹作用。

(二)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推进科学决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对外执行。由分管领导及法制、征管、纳服、纪检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法制审核小组,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我局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

(三)坚持集体讨论制度,推进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等重大决策,依规提交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并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策情况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规范执法。一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绝大多数涉税事项在金税三期系统内完成,执法事项有完整的流程控制且有迹可循。二是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税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各类执法信息。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内执法事项未经法制审核不得做出执法决定。

(二)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促进公正执法。规范行政许可流程,优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杜绝“事后审批”、“变相审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清单中列举的税务违法行为,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2273户次,不予行政处罚79户次。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文明执法。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全面落实“无需求不打扰,无风险不检查”的执法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文明规范执法。同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查处税务干部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坚决查处税务干部吃拿卡要等损害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利益的违纪行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成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形势并提出针对性措施,统筹部署和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舆情、应急事项,处置应对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严格落实应急值班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急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一)完善投诉管理制度,拓宽救济渠道。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区局畅通征纳互动平台、税务网站、12366、网格员电话等纳税人诉求反映渠道。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办理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台账,及时跟踪问题处理进展,反馈处理结果。

(二)规范信访办理。规范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回复等程序,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制定京口区税务局《关于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推进落实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责任部门。成立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小组,坚持按照“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落实落地。联合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社保基金中心京口办事处三部门聚焦相关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问题联合发力,建立本级的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机制,打造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平台。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强化内部监督。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思想站位。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执法过错整改台账,跟踪整改动态,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加大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规范风险核查,及时纠正执法过错。三是发挥纪检专责监督作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谈话提醒4人次。通过季度谈话与平时谈话、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廉政谈话机制,对“三新”干部、“一线”干部不定期地开展廉政谈话。严格履行《税务人员遵规守纪情况报告制度(试行)》。做实教育警醒、严管厚爱、监督保障三项举措,组织干部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组织廉政讲座3次。

(二)配合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充分利用网络、公告栏、短信、微信群等渠道全面公开和宣传各项税费政策,按照执法公示要求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企业等信息,畅通纳税人诉求反映渠道。二是积极配合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及时接收审计部门的审计取证单,认真核实并反馈相关情况。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督查整改,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三)严格执纪问责。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按日查看违法过错清册,并做好责任认定、陈述申辩和责任追究,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积极惩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事前公开。按照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监督、救济渠道等在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开。执法人员执法时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事后公开。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正常户认定、欠税信息等在税务官网上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权、知情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

区局坚持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手机APP等信息系统,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让办税更智能、服务更智慧。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热线办等非接触办理方式,引导群众“少走马路多走网路”,全面提升线上办税质效。积极创新税收宣传手段,以网络直播间为载体,及时为纳税人讲解最新优惠政策,提高政策落实质效。区局借助江苏省税务局培训直播课堂平台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宣讲直播,实现“税务+纳税人”云畅谈,针对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最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题进行直播详细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形成“互动传播”。全面落实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推进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利用信息手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红利账单”、优惠政策提醒,让国家“真金白银”真正惠及市场主体,帮助纳税人算好“税费红利账”,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与体验感。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023年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次,深入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法律+税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开展“百万党员学法活动”,通过在线答题,督促税务干部主动学法,增强队伍法治意识。结合宪法宣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要求,开展“公职律师讲宪法”活动,围绕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宪法基本知识、宪法的适用原则等方面进行解读,引导青年干部认真学习宪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要求,将执法资格考试作为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税务执法水平的总抓手,2023年共组织4名新进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全员通过执法考试。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考试,通过学习兴税、全员培训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京口区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税务人员执法规范性不够,知识储备老化,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2024年,京口区税务局将继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大力培养符合现代税收征管要求的风险应对、以数治税和税源专业化管理人员,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强化执法内控和监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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