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提示

发布时间:2024-03-27 10:3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网上申报时,系统根据申报信息自动识别是否符合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动计算、提示减免税额,纳税人完成申报并保存纳税申报表时,系统会再次进行自动校验,确保纳税人精准享受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最大限度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充分、足额享受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相关详细税收政策,请参阅本网站“查账征收纳税人(A类)—汇缴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栏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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