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4:32 访问次数: 来源:溧水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在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新时代税务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区税务局法治建设。区局党委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季度召开会议,聚焦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深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科学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更加健全。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健全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制约监督,坚决不收过头税,区局认真履行聚财职能,强化税源分析管理、税收预测水平和收入质量控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区局减税办协同纳服、税政、征管、督审、纪检等部门统筹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宣传,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红利效应。二是建立问题收集机制,畅通问题反馈渠道,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是稳步推进“枫桥式”税务科(所)建设,积极提供“网格化”服务、个性化辅导,确保税费“快退”,红利“快享”。做到精准推送政策宣传辅导,为纳税人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宣传辅导,实现政策精准推送、靶向供需、对焦服务。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区局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战略,聚焦新落地的重大项目,精准对接企业涉税需求,做实个性化服务,把服务重大项目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任务加以落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明确执法职权及执法责任。

(三)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构建可互动、多渠道、多方式的执法公示载体,以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电子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和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宣传载体为纳税人提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利义务与救济方式等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推送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红利充分享受。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内容审核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执法方式

(一)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公示,提升税收权力透明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区局主动录入、全面审核、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实现对执法公示事项的全覆盖。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省、市局规定的清单事项外,增加在实践中需要法制部门参与审核论证的执法事项,发挥税务法律人才作用,配备专业审核团队。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要求,落实区局规范音像记录管理意见,不定期开展税务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文件、音像资料学习,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纳税服务提质增效。规范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取消了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只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在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市局相关工作规范的基础上,与政府部门就优化营商环境展开领域合作,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效率,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严格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加强对行政处罚的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长三角一体化裁量基准、首违不罚清单及省、市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局“首违不罚”规范执法指引,确保“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有效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结合各类审计、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严肃整改。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税力量”护航重大项目建设“加速跑”。做好税收服务重大项目。区局对照项目清单,对辖区内“南京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逐户进行电话沟通、上门服务,逐户建立了项目管理台账,对企业做好项目跟踪,关注经济税源转化为税收的可行性,对上门服务企业逐户做好分析及推进跟踪;开展支持重大投资项目发展宣传服务,组织“一对一”的专家团队主动上门就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办税缴费难点开展交流;多渠道提供事前税费政策支持服务,强化项目落地的税费跟踪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多措并举部门联动,落实企业破产案件债权申报工作。做好破产债权申报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涉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破产企业管理的相关要求,溧水区局制定落实文件、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升破产企业管理质效。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及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律规范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努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前置解决渠道有效化解税费争议矛盾。挂牌成立区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尝试将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作为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现行涉税争议解决渠道的有益补充,力争将涉税争议化解在源头,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快速有效解决争议。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多元化解决税费争议的有效途径。

(二)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推进纳税人权益保护。区局各相关部门统一协调、加强对投诉处理过程的跟踪管理,找出问题源头,做好回复情况的跟踪,形成处理意见后及时反馈投诉人。截至目前,2023年共受理投诉工单1250件,其中12345受理780件,12366受理470件,回复满意率98.8%。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打造智慧税务新生态

(一)扎实做好数字化办税缴费服务。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构建电子办税为主,线下线上一体融合的服务体系。利用信息化平台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可在“江苏税务”APP上掌上办,同时协同12366电话咨询办税、自助办税区自助办税、税企服务智能平台预约办税等多种途径,让数据多跑路,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腿。

(二)持续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局以智慧税务为驱动,逐步形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监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与监管能力。

十、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持续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一)积极配合审计监督,筑牢税务防线。根据省局、市局通知,区局认真做好审计前自查工作,有力地抓住审计前重要“窗口期”,充分运用任务统筹平台,按要求以案头分析为主开展自查、整改、上报,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确保审计组进驻后,审计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指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查摆问题并积极整改到位;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持续以案为鉴,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守好廉洁底线。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保障人才储备。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与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4年,区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控和精诚共治纵深推进法治工作,助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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