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0:3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坚持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以深化理论学习为基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通过党委带头学、系统全面学、结合实际学,引导党员干部把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融入日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自觉性。根据《全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的要求,把法治培训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升干部法治素养。2023年,共开展12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与市局党委开展1次联学共建活动,组织4次青年理论专题研讨和1次实境教育,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统筹“减”与“收”、兼顾“质”与“量”,全年组织税收收入54.25亿元,同比增收10.61亿元,增长24.3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3亿元,同比增收5.44亿元,增长22.1%;地方级收入总量和增幅在八县区中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三,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面落实优惠政策。聚焦政策导向、靠前指挥调度、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2023年办理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6.66亿元,为各类市场主体企稳向好提供有力支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经济热点打造税收经济分析精品,全年完成各类税收经济分析35篇,获得区领导批示14篇。出台《重大产业项目纳税服务制度》,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事前咨询、事中指导、事后跟踪的全周期套餐服务。针对重要节点和高频业务,为纳税人提供“陪跑办税”服务,找准提升办税效率的突破口,及时响应群众需求,在河下街道设立“淮税小微”服务e站,提供自然人发票代开自助服务,延伸服务触角。围绕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按日监控、按周总结,促进纳税服务指标稳步提升,出口退税平均时长缩短至0.4个工作日,纳税人首次用票满足度提升至100%,非接触办理率提升至98.08%,在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区局纳税指标排名位居全市前列。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聚焦“四精一智”的改革核心,切合实际制定改革路线图,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稳步推进“数电票”上线扩围,提前进行数电发票系统测试,抓实团队组建、数据清洗和业务培训,及时响应高频诉求,确保系统平稳上线。积极开展社保费“统模式”全流程测试,党委班子下沉一线开展督查指导、协调解决突发问题,确保“统模式”改革平稳落地。稳步推进税收征管基础事项网格化管理,在完善方案、理顺机制、考核问效上持续跟进,推动税收征管深度融入社会综合治理。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工作制度,有效提升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税收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对重要行政决策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意见,做好重要行政决策合法性把关,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法治税务思维,畅通公示渠道,注重过程记录,严格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税收执法责任制视频培训,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夯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基础,推动执法责任制在基层税务机关有效落地。
严格税务执法执行裁量基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组织税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有效扩大税费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对涉税敏感事项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力度。综合运用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宣传教育等方式进行调解、疏导,采取措施及时就地解决干部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加强舆情应对,积极营造向上向善、风清气正、学法守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管理工作。明确复议专职负责人员,公开复议接收地址和电话,提高复议工作效率,实现行政相对人复议渠道更畅通、权利救济成本更低,提升复议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水平。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把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的创建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以“党建引领不动摇、更坚定;依法治税不走样、更规范;税费服务不缺位、更智能;矛盾化解不上交、更和谐;队伍平安不出事、更有为”为标准,做到化解矛盾争议在前,确保涉税争议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明确各类监督主体责任,促进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一严到底。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和监督,严查违法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违纪违法案例,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防线、守牢底线。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稳妥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深入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紧扣两办《意见》和市局工作部署,对优化专业化机构职能、理顺属地分局管理机制进行深入调研,提出改革思路,相关建议得到省局领导肯定。稳步推进税费服务运行中心建设,形成任务统筹、集约处理、诉求响应、实时监控、智能办理的实体化运行机制。按照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成立税收监管运行中心,并对部分业务股室和属地分局的管辖范围、管理职能和人员岗位进行优化调整,建立职责明晰、人岗相适的岗责体系。在市局2023年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结果中,区局评级均为A段,排名全市第一。
成立“淮税小微”服务e站。全面深化“便民春风行动”,探索“税务+镇街”的税费服务合作新模式,辅导纳税人关注和使用“淮税e码通”、办不成事码、“大项目挂钩码”“大企业联系码”“中小企业难事码”和江苏税务服务号,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准确及时地送达纳税人手中,给予企业更多的反馈渠道。
十、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深化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第一要事”,通过党委领学、支部研学、青年联学、党员深学,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建强党建基础。持续开展基层党支部“四个一”行动,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有机结合。以“一个目标、三个维度、十四项指标”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通过按季评比、半年考核、年度结果运用,调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创优党建品牌。建成区局荣誉室,集中展示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双报到、双服务”、“建言献策”、“学习身边榜样”等主题活动,持续扩大“榷关红”党建品牌的引领力。
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建设。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正确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职能,使法治税务建设领导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税务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准新时代新征程税务部门“四者”职责定位,坚持“聚势谋远敢作为,守正创新争一流”,高质量推进淮安区税务现代化新实践,努力在“两个服务”中展现更大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