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6:2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宿迁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原则和要求,结合宿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总局、省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要求进行年终述法。党委将依法治税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对依法行政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统筹研究部署。

(二)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税务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市局先后开展中心组交流研讨、专题发言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三)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市局党委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监控,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积极开展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进程。持续推进各项征管改革工作,明确全市税务系统2023深化改革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措施,坚持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税务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改革进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统一部署,配合省局、市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六)完善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快速有效解决基层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遇到的问题。定期收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执行风险问题案例,及时向省局报送政策执行风险问题案例。研究政策适用确定性意见,推动税费政策全面精准落实。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严格落实依法决策要求,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决策,完善市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等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效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的日常数据维护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及时动态调整。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化建设。

(九)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深入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严格落实总局和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和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积极运用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简易处罚、首违不罚套餐,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网上办理、处罚结果实时传递,提升轻微违法办理便利性。

(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持用好提示提醒促进遵从,在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检举案件检查中全面开展“说理式”执法。“精准分析、规范指引、充分沟通、严格审理”四措并举,推行“大企业税收风险应对非强制性执法试点”,积极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提醒、约谈和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有效帮助大企业提升税收风险自查能力及防控效果。

(十一)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联合六部门成立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和联合会商研判、联合部署推动、联合查处打击、联合总结宣传、联合组织培训工作格局。持续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对内促进税收管理,对外促进行业规范。严格执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细化制定黑名单动态管理办法,切实发挥“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作用。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严格对照重案审理标准,做好应审尽审工作,充分发挥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集体决策作用。推行重案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和稽查“说理式”执法试点,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逐步贯穿稽查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十三)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局全年办理复议案件12件,运用“说理式”文书释法说理。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作用,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形式,对复议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对案件的后续处理提出建议,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定纷止争。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办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法院判决。

七、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四)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在一体化综合监督制度体系框架下,着力打造“防”“控”“查”三道防线,高效运转“内控内生化+人机结合+人工巡查”分级分类内控模式,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规范运行,推动常态化内部管理风险防控。

(十五)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拓展税务信息公开事项范围,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税费服务信息、税收统计、执法信息、政府采购、人事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切实服务社会大众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建立健全“八五”普法工作新机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聚焦新的税费支持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推动多层次税收普法宣传。

(十七)以信用建设推进税法遵从度。有效发挥税费信用信息对于解决融资难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参与小微企业首贷扩面纾困助稳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信用监管融入税费征管,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九、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要求。

(十九)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融合线上线下培训渠道和模式,

(二十)发挥专业队伍积极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税收执法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22名,加强重大疑难涉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2024年,宿迁市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组织税费收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法治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法治保障,践行为民宗旨,在新征程上推动税收现代化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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