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3-06 14:25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省局党委和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主基调,坚持“强基础、促规范、抓落实、提质效”同向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第一议题”和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这3本必读书目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5本选读书目,举办区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通过专家辅导、班子成员领学、交流分享、现场教学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开展集中研讨6次。
2.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抓牢局党委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扛牢党委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各司其职又加强协作,并在全局上下形成带动。继续执行每周一次的局领导例会制度,学习省局局领导周例会精神,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将局党委学习成果、研究议定事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落地。用好局务会议这个平台,组织中层以上领导每月学习、了解阶段性重点工作,推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3.持续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和总局关于纳服、社保、政府采购等条线的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指引,在落实税费优惠、统模式工作和财务管理中增强政治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先锋领航·税映金港”党建品牌建设,推出“‘大党建+大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党建项目,以金四上线为契机,组织落实好总局数字化电子发票系统的上线工作,坚持以数治税,构建智慧税务,实现税收理念和业务流程的改变,推动实现税收管理能力和税收治理体系现化代。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1.量稳质优抓牢组织收入。贯彻“税费皆重”理念,坚守组织收入质量底线,加强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统筹规划,开展60家重点企业的走访调研和税源分析,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深化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成果运用,开展票证管理自查,切实维护税费安全。2023年,区局组织各类收入104.89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85.89亿元。
2.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通过税收大数据后台筛选、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税费优惠“一政策一方案”精准推送,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主体,推送相应的政策内容,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使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2023年累计对2783户企业进行办中、办后优惠政策精准推送,针对性答疑辅导82664户次。重点突出支持高新技术、“智改数转”、“专精特新”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联合科技人才局举办高新技术企业培训,派送优惠政策“大礼包”,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3.“以税资政”助力决策。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与地方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在保障运行、项目招引、培育税源、智改数转、企业联合服务等领域加强合作,参加保税区企业服务联合专班,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税务参考。2023年累计向保税区提供各类经济分析报告65篇,获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5篇。
4.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各项举措,面向大企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举办大企业服务座谈会、个税汇算培训、“全电发票”可视答疑直播等活动,创新宣传普法、解决问题途径,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精细化、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有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邀请3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中小企业代表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表担任“税费服务体验师”,常态化开展“问需求、解难题”。2023年全年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4次,听取解决纳税人涉税需求、诉求67条。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区局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促进涉税争议化解在基层。
(三)健全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区局权责清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使各项决策始终按照法治化程序运作,有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2.持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深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重大税务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研究决定,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策,增强行政决策可行性和合理性。
3.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根据省局法制审核等工作要求,拓展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行政管理、税务执法、解决涉税争议等领域的参与力度,更大程度地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度建设、决策论证、重大执法决定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执法主辅制度,严格办税服务场所涉税办理事项执法辅助人员岗位配置和权限设置,强化现场监督和事后复核,确保执法主体适格。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把好程序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统一文书标准,提高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江苏省、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对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案件定性、处理处罚意见等进行全面审查,全面实行说理式审理文书。
2.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大企业税收管理等领域,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深化行政处罚、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应用,以“说理”为切口做优执法服务,增加执法温度,提升税法遵从。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围绕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聚焦区局所辖粮油企业、大宗商品批发企业和木材进口批发企业等风险较高领域,持续开展执法稽查,防范重点领域税收风险。持续深化与公安、检察院、海关、银行等部门常态化联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形成合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党内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通落实,形成一体化综合监督合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党委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化纪税协作,加强对稽查积案清理问题、发票管理领域、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以及社保费统模式上线等重点事项的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压实部门责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激发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2.加强内控管理。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强化内部风险日常防控,完善内控岗位设置,内控主责部门严格排查内部管理风险,持续开展风险防控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好常态化智能化防控新机制要求,做好任务统筹平台风险疑点指标核查分析和整改落实,并深挖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分析内部重点风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局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内部风险“防控在日常、化解在平时”。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督察。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开展省政府一号文件政策落实专项督察、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工作,严把政策落实风险应对质量关。持续做好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督导、出口退税专项督察、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充分发挥督察监督撬动、保障落实作用。
(六)深化数据赋能,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积极拓展线上服务。推动办税缴费“线上+线下”融合,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掌上办,减少办理和等候时间,同时建立集约化运营工作团队,统筹12366服务热线、“远程帮办”、“征纳互动平台”等资源,建立线上服务支持人员与12366坐席人员联合机制,落实“问办一体”职责,实现问办协同,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目前。区局的线上办税率、12366服务质效、办税厅办理时长和等候时长等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2.着力推进“三个中心”建设。按照省局工作部署,主动进位,积极作为,加快税费服务运营中心、智慧税务运营分中心和税收监管运营中心建设,持续优化部门职能、流程、岗责,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
3.持续推进以数治税。一是深挖数据效能,推进精准监管,在分析总局、省局已有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保税区行业特色、特有重点领域,持续搭建优化本地化风险指标模型,2023年合计建设政策落实类、税款流失类、留抵退税类指标130余条。二是持续推进涉税数据共享共治,用活区域联合监管协议,深化外部数据和税收数据融合,提升数据应用水平。今年以来先后取得工信局、国土资源、交通、燃气、自来水等多部门共享的第三方数据,向物贸局、科技人才局和张家港市工信局等单位提供108批次共计12万余条数据。
二、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区局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及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24年,区局将继续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巩固和扩大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实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化党建品牌和青年理论学习品牌打造,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推进党建业务一体融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焦主责、突出主业,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和落实税费优惠,严守质量底线,确保税费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善并强化关键时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环节、政府平台企业等的常态化监控,提升收入质量监控质效。提升以税资政能力,以税收分析服务保税区决策,以更高效能服务发展大局。
(三)进一步提升税收监管水平。聚焦风险防范,统筹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风险可控。加强风险管理运行统筹,实行风险扎口管理、统一推送。强化重点领域的税收风险分析,提高风险计划的有效性、科学性、可执行性,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应对。
(四)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解决税收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合法、公正、透明、规范。加强对重点领域执法督察,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时查找原因、迅速纠正错误、严肃追究问责。
(五)进一步提高法治队伍建设水平。加强法治宣传,建立学法机制。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运用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干部交流和轮岗,加快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和梯队建设,选拔培养青年才俊,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