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4年第2期(县级)

发布时间:2024-04-12 14:5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欠税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2期清单(适用于企业或单位).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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