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旁听酒驾醉驾犯罪庭审 “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4-04-14 09:0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执纪护航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预防醉酒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升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织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分工的职级公务员领导、局内各部门正股职以上干部走进经开区人民法院,旁听依法公开审理的酒驾醉驾犯罪庭审。

此次庭审为典型的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均因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驾驶员血液样本中乙醇成分含量超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对此案进行当庭宣判。

现场的税务人员全程旁听了庭审,通过“零距离”的警示教育,对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切身感受到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权威。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本着对个人、家庭、单位、社会负责的态度,克服侥幸心理,自觉远离酒驾醉驾,模范遵守党纪法规,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国家干部、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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