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惠点燃船企“新质生产力”跃升引擎

发布时间:2024-04-15 08:51访问次数:来源: 光明网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助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质生产力”发展渐入佳境,其中,船舶制造产业向“新”力明显。

近年来,江苏某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围绕结构调整、产品转型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谈及公司的发展经历,公司总经理谈到,“船舶制造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时间就是金钱,时间成本耗费得越少、交付速度越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便越大。”但受限于大型船舶制造周期长、成本投入大、资金回笼慢的特点,企业智能化转型进程面临挑战。

近年来,该公司始终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以应对全球造船市场技术的不断升级。2023年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近3900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780余万元,增值税加计抵减1100余万元,缓解了一部分资金压力,为企业减负前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为切实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化解企业之困,扬中税务部门主动跟踪服务当地船舶制造企业,高标准抓好政策执行、多渠道强化政策辅导、多举措解决问题诉求,为船企提供全过程、全周期、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走稳自主创新发展之路,为培育“新质生产力”贡献“税力量”。

船海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是世界经济的晴雨表,伴随技术革新和产品迭代,整个行业长期处在不断洗牌中。“新时代造船企业要想始终挺立潮头,既要有‘变与不变’的定力动力,又要有持续转型升级的理念思路。发展稳步向好的背后,税务部门好政策、好服务的支持作用不可或缺。”江苏某重工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深有感触。公司2023年实现销售超19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近5700万元;今年2月下旬,公司申请的一笔5400余万元出口退税款,申报当天就到了账。这些实打实的税费红利,有效充实盘活了公司的流动资金,为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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